信息索引号: 00250214-3/2021-1353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科技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8份、公告公示14份,微信发布政务动态137条。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时间,做到每周定期发布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布、突发事件及时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科技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西湖科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聚焦信息发布管理。重点对各项政府信息发布行为进行规范,信息发布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按照信息类型、发布平台的不同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删除、更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及时制订《2020年西湖区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扣分,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5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0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定期梳理各栏目更新情况,避免出现超期。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的申请也会越来越多,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关于《条例》《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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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14-3/2021-1353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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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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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科技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8份、公告公示14份,微信发布政务动态137条。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时间,做到每周定期发布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布、突发事件及时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科技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西湖科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聚焦信息发布管理。重点对各项政府信息发布行为进行规范,信息发布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按照信息类型、发布平台的不同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删除、更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及时制订《2020年西湖区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扣分,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5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0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定期梳理各栏目更新情况,避免出现超期。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的申请也会越来越多,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关于《条例》《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