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6-X/2021-1353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图解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4条,其中文件类信息94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西湖教育网、政务服务网、西湖教育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2020年,我局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条例及省、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入推进“五公开”;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审批结果51项,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完成“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对外公布和对外服务,并从办事场景、办事材料两方面开展事项“最小颗粒化”梳理工作。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我局详细制定了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纳入教育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局2020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个层面及时有效地予以落实,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所属学校绩效考核,切实提升机关科室信息公开的意识,切实规范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落实教育作为重点民生事项的及时公开,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媒体、西湖教育、西湖发布公众号向社会推介教育领域信息。我局及时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西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二〇二〇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并将解读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西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教育局还在各个幼儿园门口张挂招生政策宣传画报,在中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印制了含幼儿园、民办专修学校相关信息的便民服务卡通过社区发放等。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对相关教育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区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结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根据新条例,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等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了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情况,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区教育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测及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具有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实时监测、排序、对比、提醒等功能模块,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建立自查反馈机制。根据《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强化与区政府和兄弟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1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增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94

785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科室主动性不够强。部分单位或科室缺少从公众视角开展公开工作的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须拓展,多数文件公开属性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 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提供的便利性不够好。目前仍存在政务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不平衡的问题。信息公开渠道尚未较好整合协调,平台发布的主体不一,信息获得的便利性仍显不够。

3.实效性互动性有待提升。部分科室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细致,对公众的不解和疑问答疑解惑不及时,政策释明不够充分。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部汇集和审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积极畅通信息便民渠道。多渠道整合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介手段的便捷作用。不断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

三是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依托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督导管理平台、卫生保健管理平台等,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索引号

00250216-X/2021-1353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图解

发布日期: 2021-01-2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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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4条,其中文件类信息94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西湖教育网、政务服务网、西湖教育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2020年,我局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条例及省、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入推进“五公开”;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审批结果51项,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完成“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对外公布和对外服务,并从办事场景、办事材料两方面开展事项“最小颗粒化”梳理工作。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我局详细制定了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纳入教育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局2020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个层面及时有效地予以落实,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所属学校绩效考核,切实提升机关科室信息公开的意识,切实规范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落实教育作为重点民生事项的及时公开,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媒体、西湖教育、西湖发布公众号向社会推介教育领域信息。我局及时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西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二〇二〇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并将解读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西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教育局还在各个幼儿园门口张挂招生政策宣传画报,在中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印制了含幼儿园、民办专修学校相关信息的便民服务卡通过社区发放等。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对相关教育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区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结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根据新条例,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等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了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情况,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区教育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测及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具有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实时监测、排序、对比、提醒等功能模块,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建立自查反馈机制。根据《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强化与区政府和兄弟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1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增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94

785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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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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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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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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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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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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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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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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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科室主动性不够强。部分单位或科室缺少从公众视角开展公开工作的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须拓展,多数文件公开属性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 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提供的便利性不够好。目前仍存在政务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不平衡的问题。信息公开渠道尚未较好整合协调,平台发布的主体不一,信息获得的便利性仍显不够。

3.实效性互动性有待提升。部分科室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细致,对公众的不解和疑问答疑解惑不及时,政策释明不够充分。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部汇集和审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积极畅通信息便民渠道。多渠道整合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介手段的便捷作用。不断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

三是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依托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督导管理平台、卫生保健管理平台等,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