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湖区中小学“五好学生”评价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10:33:42
来源:区教育局 点击率: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我区将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五好学生”评价改革,各校要切实践行五育并举,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现将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面向全体学生、落实全面教育、保障全程生长”为指导,探索中小学综合评价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评价体系。以评价为导向,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具备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评价内容

“五好学生”评价包括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

1.行为道德好。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三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使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2.学业能力好。主要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业水平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让学生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

3.身心发展好。主要包括体质健康、运动水平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将近视防控和心理健康列入关键指标,旨在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习惯、提高身心素质和运动能力,养成保护视力的习惯。视力情况出现明显下降的,可一票否决。

4.艺术审美好。主要包括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两个方面内容,旨在让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情趣,发展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5.劳动实践好。主要包括劳动体验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促进教育与日常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三、实施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是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五好学生”评价不是为了筛选优秀学生,而是让更多的孩子达到“五好”的标准,变横向比较为纵向达标。各中小学要正确认识“五好学生”的评价意义,制定评价标准时要因校制宜,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细则和标准,让全体孩子通过努力都有机会成为“五好学生”,提高覆盖面。

2.形成科学机制,实现评价的长效管理。各校要建立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要与学校已有评价工作有效整合,避免重复评价。各校的“五好学生”评价实施方法和时间,可因校制宜,小学在本学年实施到位,初中学校可在下学年全面实施,每学期评选一次。在“五好学生”评价全面实行之前,“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照常进行,与其相关的学校评优评先制度的调整要与“五好学生”改革落地时间相匹配。同时,各校要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形成统一认识和合力,助推评价改革的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3.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的功能价值。“五好学生”评价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各校要不断完善“五好学生”评价体系建设,要合理运用学生“五好学生”评价结果,凸显评价的育人功能和价值,促进每名学生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