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3-18 10:31:38
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率:

2020年,全区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扣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聚焦公安打击主业,紧扣“人、案、物”三大要素,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规范管理、监督考评、智慧执法、能力提升等五大体系,推动“规范执法”工程提档升级,不断争创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执法组织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分局党委始终始终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把执法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固化由“一把手”局长任主任,各党组成员任副主任,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执法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常设在法制大队,并每月定期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例会,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工作,形成“公安局长牵头挂帅、班子成员分块负责、全警种共同参与”的执法组织工作体系。

二、坚持整体谋划,扎实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一)深化刑事案件速裁及认罪认罚从宽机制。今年以来,分局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努力推进刑事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已累计办理刑拘直诉案件30案30人,占比100%。同时对60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告知,告知后认罪认罚的有556人,认罪认罚率为92.36%。通过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使办案民警对刑事速裁案件办理流程和法律适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二)扎实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为有效提升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年初,分局将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制度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截至目前,我局通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案件2871起,占全局办理的行政案件比例57.39%,同比去年行政案件快办案件提升41%。

(三)全力推进政法机关一体化单轨制协同。今年以来,分局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根据市局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分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推行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实现:除国保、扫黑等案件外,全部刑事案件单轨协同,不再移送纸质卷宗;单轨制协同案件网上网下一致率达100%,文书类材料办案系统内制作率达96%,笔录类材料办案系统内制作率达64%,涉案财物协同、换押协同、法律援助协同达100%;逮捕、起诉、立案监督协同达100%,单轨制协同案件占比达86.65%,单轨制数字卷宗应用率达到95%以上。

(四)完善执法标准指引,制定多项制度。年初以来,分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确保公安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出台《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细则》,以此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出台《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考评办法》,通过强化中层领导执法履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捆绑,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出台《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排查整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以期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推动“规范执法”工程提档升级。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执法管理体系建设

(一)积极构建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切实打造工作闭环。一是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近年来,分局在基层所队已全面完成“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以建设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契机,不断推动新一轮“三位一体”机制提档升级。二是推进执法全流程全环节监管。通过对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执法环节全程监管,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推动执法管理中心提档升级。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在分局执法管理中心增设文书邮寄、法律援助等功能,着力破解民警办案“多头跑、多次跑、重复跑”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二)坚持围绕实战,扎实推进执法办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执法从“侦查中心”向“审判中心”转变。一是建立条块联动的刑事侦查办案机制,明确专业警种和派出所办案职责,确定案件办理类型分工。其中,专业警种主攻专业性强的案件,派出所重点做好初侦初查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工作。二是保障案件参与人权利。坚持“阳光执法”,公开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网上公开。今年以来,累计公开推送案件?起。

四、提升管理效能,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分局紧抓全区执法质量这项中心工作,通过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执法规范化提升年等专项活动,狠抓执法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初查、在办案件、涉案财物、执法记录仪使用、办案区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共发布《每日执法问题数据通报》225期、《周执法质量通报》45期、《执法质量情况月通报》9期、《法律知识测试通报》3期、《执法建议书》5份。二是组织开展全区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出台《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接处警、伤害案件办理、取保候审期间的侦查环节等重点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牢牢守住执法底线。今年以来,联合督察部门对重点信访案件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查纠各类突出执法问题78项。三是围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发动全区公安机关每个执法部门、每名执法民警对照《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排查问题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案”的要求,对照5个板块60项问题排查清单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列明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合计排查问题涉及25项目,排查问题146处,从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强化管控上入手,狠抓执法质量提升。

五、注重执法服务,引领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分局始终把执法培训和执法保障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保障。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等执法配套服务保障工作。同时,会同督察部门健全完善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严格查处妨害警务行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二是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全面推进卷宗电子化,根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委部署,推进公检法司“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案件报捕、起诉、审判和执行环节网上流转,同时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网上执法管理、网上执法分析等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效率。三是加强执法激励工作。通过组织动员民警参与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基本级执法资格作为执法勤务警员晋升资格条件,明确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均纳入全区公安机关人才库,激励民警广泛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六、侧重能力提升,深化执法主体能力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分局年初制定分局全年法律业务培训学习计划,通过“钉钉”法制大讲堂、现场教学等方式分阶段分批次对所队领导、法制员、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和实战训练,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共组织各类讲座、培训10余次。二是以考促学。分局今年以来已组织3次执法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涉及基础法律知识等应知应会内容,考试对象覆盖全警,既包括中层领导,也包括一线执法民警。通过考试倒逼民警学习法律法规,为现实工作打下法律基础。三是建立法制民警结对联系办案单位制度。法制大队指定相关民警对口联系各个派出所及业务办案警种,定期送教上门,为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及法律咨询,积极解决分局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问题的反复性依然存在。一是案件质量较以往重实体轻程序已经改观甚多,但是对于嫌疑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执法问题,诸如立案未按规定告知、鉴定意见告知延期、拖延办案、申请法律援助甚至强制措施超期等问题还是不在少数;二是网上执法办案规范习惯以及办案效率亟待改进和加强。从全市的网上执法巡查情况看,我局短板问题主要集中在证据和系统外笔录上传办案系统率偏低,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转结处置率不高,罚款执行的未缴纳率偏低以及案件快办效率不高等比较突出。

(二)规范执法的责任心还不强。一是首问责任不落实。因为责任心不强,有些案事件未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小麻烦。同时,在接处警过程中,能推则推、能拖则拖的问题也还存在,由此造成案件拖沓办理而引发的信访投诉不在少数。二是调查取证不及时。一些伤害类案件办理中,抱着可以调解的心态未及时查证,导致证据缺失造成案件后期侦办困难;有些刑事立案后,控告人提供证据的,没有及时核查;三是执法办案不严谨。有些取保候审案件束之高阁,长时间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侦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外对法律文书表述不规范等等。

(三)专案协同办理机制不明确,影响执法质量的风险依然存在。在办理团伙性专案中,尚存在牵头单位搞侦查、派出所分片落实案件办理和人头处理现状,由此自去年以来就曾因案件办理中在信息化应用(包括现阶段特别强调和电子组卷和一体化协同)、涉案财物、嫌疑人执法办案管理等诸多问题,导致执法质量扣分,而目前这一情况尚未扭转。诸如近期发现的一起被检察机关认为保障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就是一起警种牵头的专案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