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18 10:33:57
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率:

一、夯实法治基础建设

1.加强区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依靠“管理实体化、办案专业化、监管智能化”等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标准和要求,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考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

2.抓好业务警种的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刑侦、经侦、治安等各主要警种,对照市局《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推行专业警种为主新型侦查办案机制的实施意见》,参照派出所案件执法管控的岗位职责标准,结合警种办案特点抓好执法管理的改进和执法质量提升。

3.对接做好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配套做好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运作。

二、深化主体能力建设

4.抓中层领导。加强对中层干部学法、办案进行层级培训和考核,结合分局教育训练体系,突出以考促训,保证办案单位领导法制知识结构能够及时的刷新,法制实战水平能够及时适应当前的执法形势要求;对于执法水平和能力不合格的干部,分局将及时予以提醒谈话直至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在年度组织的集中测试中,中层领导层面测试不少于三分之一。

5.抓法制员。完善专职法制员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对派驻(专职)法制员综合 “个人项目”和“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考核评估(每季度评估一次),对不适应、连续成绩偏低或队伍管理出现问题的,适时清退更替,进一步压实法制员在执法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法制员的岗位“专职度”和“专注力”,有条件的对业务警种施行专职法制员派驻制。

6.抓新警。对新入职民警把好办案资格入口关,跟踪建立执法档案,办案施行“123”过关考核制:(1)办案前在法制、预审部门跟班作业1个月;(2)新警回单位后安排“师傅”跟班作业2个月,期满后通过法制部门的业务测试,授予主办民警资格;(3)后期3个月中,新警的主办案件执法质量和“师傅”实施“责任、荣誉”捆绑制。

7.抓全警。积极构建“人人都是法制员”的法制学习氛围,组织开展若干场次的接处警规范、伤害案件办理清单、电子组卷规范的学习讨论;同时坚持以考促提升,针对分局年度以来执法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比武成绩始终不理想的情况,建立执法能力随机测试工作机制并出台具体施行办法,加大执法质量考评的结果运用。

8.抓辅警。加强执法岗位附近的岗位练兵,着重提升信息化操作和案件过程性管控能力,建立办案警组辅警搭档助理制,协助办案民警做好执法管控和一体化办案相关工作。

9.抓储备。对全局通过司考和执法高级资格的民警建立法制后备人才库,结合公职律师团伙建设,适时组织学习调研和案件研讨,增强执法业务能力,提供法律工作意见。

三、创新监督管理形式

10.建立执法监督“矛之队”。依托各办案单位执法管理中心岗位的辅警能手,相对固定的组建一支“矛之队”,结合分局的体系化考评和监督管理项目,每月不定期到办案单位开展对抗式检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11.加强多个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适时调整监督整治重点和对象,做大并完善“执法问题晾晒平台”,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实行“零容忍”,依托警务督察管控平台,结合考评办法的优化,强化执法任务指派、反馈和整改,加强执纪通报、约谈追责等结果运用。

12.做好实时执法监督。通过“智慧法制”数据大脑和全过程执法视音频记录加强执法巡查监督。用好执法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督机制,实时开展接处警、行政强制、办案区管理等同步监督检查。

四、加强制度建设约束

13.完善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范。结合诉源治理、两高一低等工作要求,对分局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负责人出庭制的基础上,制定推行诉讼案件应对应诉工作若干规定,对出庭人员、庭前准备等若干事项建立工作机制和方案,并建立庭审旁听积分制,要求在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序列的民警必须在年度范围内达到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的次数,并与其积分考核挂钩。

14.建立专案办理“负面清单”报备制。针对专案办理带来的诸多执法问题和办案风险,建立一套专案办理的执法管理内控制度和“负面清单”,以制度抓责任、以规定抓落实。通过细化责任要求,牵头部门和办案单位对案件分工负责、合力攻坚,明确相关节点的责任人对案件具体过程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法制部门对案件办理流程做好服务支撑,做好定性和程序、证据和实体的监督把关。

15.加快在办案件办理效率。针对刑事、行政执法效率的考评标准和趋势,利用执法平台大数据分析统计,在区级执法管理中心设立全局在办案件跟踪管理,根据办案进度设立时间节点,改变以往案件下走后束之高阁、保而不侦等问题,做好配套的办案积分优惠和错时责任倒查。

16.探索办案积分制同职务晋升套改相挂钩。把握法制工作的根本,实抓好“人”、“案”、“物”三个环节。为解决人员配置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水平,充分、有效调动在编警力,探索将民警的办案质素与非领导职务晋升作挂钩。对五十岁以上的民警设定一定的办案考核指标,根据其是否办案、是否接处警以及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予以适当区分,作量化考核并最终集中体现在晋升中。

17.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化解机制。(1)风险评估清单。重点是可能引发复议、复核、诉讼、信访案事件,如可能引发复议诉讼案件主要是当事人对处罚告知存有异议的案件,信访案件要特别关注久拖不决的涉法涉诉案件等,从这些案事件的背后要评估发现是否存在重点人员从中作梗,以清单的形式滚动更新;(2)风险案件清单。采取系统梳理和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排出重点风险案件,范围主要是涉稳类案事件,受案2个月以上未办结的伤害类、损毁财物类案件,在办的3个月以上的取保候审案件等等,以清单形式滚动更新;(3)精准责任化解表。对滚动更新的两张清单上的案事件,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要及时商讨,逐案评估执法风险的大小,划定风险等级,限定化解或办案期限,落实各层级责任领导包案、民警包案等方式倒排时间表,落实好执法责任,杜绝执法顽疾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五、提升法制保障能力

1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从队伍、业务两方面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改变法制部门民警按业务线分工的工作模式,以法制部门值班审核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要求民警一警多能;同时开展内部随考,即大队民警同时参加分局组织的测试。同时,建立一支“法制保障应急团队”,充分做好全区中心工作推进的法制服务支撑,实时积累办案规范和经验材料,形成“旧案找方案、新案谋方案”的法制保障格局。

19.深化队伍履职能力。队伍上突出线块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大队领导带头明确每个民警联系两个以上执法办案单位并予以捆绑考核;对日常值班案件审核评判突出对执法案件源头、前端的监督,在案件提请审核时就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进行案件的即时评判,避免案件“胎里坏”和审批后化大量时间去做一些不必要、无谓的“修补”。

20.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结合分局“一廌”工作室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团队建设,切实为分局的法治工作提供支撑保障;建立以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公安决策、建设法治公安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