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1-1425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2020年度翠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翠苑街道根据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20年,翠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规范公开体系,积极主动作为,精准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数据截至12月31日,翠苑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不予许公开文件4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3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行政复议1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街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美丽幸福翠苑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进一步强化区属各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351.31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掌握不够透彻,仍需对相关文件、资料库进行学习掌握;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专业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办法》、《规定》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信息公开是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拉近群众距离的重要措施,真正可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途径,更是需要打造阳光、廉洁、有时效性信的政府信息。翠苑街道将加大力度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认真审核每一个文件开始,积极努力的推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索引号

00250238-9/2021-1425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2020年度翠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2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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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翠苑街道根据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20年,翠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规范公开体系,积极主动作为,精准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数据截至12月31日,翠苑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不予许公开文件4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3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行政复议1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街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美丽幸福翠苑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进一步强化区属各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351.31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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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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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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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1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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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掌握不够透彻,仍需对相关文件、资料库进行学习掌握;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专业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办法》、《规定》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信息公开是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拉近群众距离的重要措施,真正可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途径,更是需要打造阳光、廉洁、有时效性信的政府信息。翠苑街道将加大力度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认真审核每一个文件开始,积极努力的推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