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六个平台和省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信用业务协同应用的工作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字号:[ ]


    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

      为全面建成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我办制定了《关于推进六个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业务协同应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信用办

     

    2019年6月18日

     

    关于推进六个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业务协同应用的工作方案

       根据袁家军省长在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体系,并全面开展社会应用”的要求,并在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围绕定性定量相结合、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狠抓各项工作举措落地,扎实推进信用浙江建设”的讲话精神,为全面

    推进信用业务协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9 年底前,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等 6 个平台与信用平台以数据共享或接口嵌入模式实现信用业务协同,应用结果信息反馈信用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一是强化对重点信用监管对象(自然人和法人)的动态监管。由信用平台列出重点信用监管对象和走访检查项清单,并共享推送给基层治理四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将重点信用监管对象纳入重点走访检查范畴,并将走访结果信息反馈给信用平台。二是强化对重点信用监管对象的关联分析。由信用平台共享输出重点信用监管对象信用产品数据,以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对基层治理重点管控对象的多维关联分析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大数据局;完成时间:2019 年底)

      (二)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以数据共享模式与信用平台实现对接,通过信用主题库获取信用数据,开发金融风险防范预警监测模型。(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完成时间:2019年底)

     (三)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接口嵌入模式与信用平台实现对接,接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接口,探索将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分和红名单作为贷款发放审核的参考。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有利于贷款发放的激励政策清单,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接口措施内容。(责任单位:浙江银保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底)

     (四)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以接口嵌入模式与信用平 台实现对接,接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接口,在政府采购事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应用结果信息反馈信用平台。(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完成时间:2019 年 12 月底)

      (五)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接口嵌入模式与信用平台实现对接,接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接口,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交易事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应用结果信息反馈信用平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时间:2019 年 10 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推进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部门要组建专门的技术团队,为系统改造和模型研发提供强力保障。

      (三)完善工作交流机制。建立钉钉工作交流群,便于工作交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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