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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6-5/2021-17510
文号
双政〔2021〕55号
公布日期
2021-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4 15:39
浏览次数:
各村社,相关企业:
近年来,我镇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数较上年直线上升。为
切实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全镇消防安全基础提什显著改善,安全责任意识显著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提档升级工作
(一)明确建设及提档升级任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我镇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提档升级工作。计划于2021年9月20日前,全镇所有规模以上消防重点单位、小微企业聚集平台按规定(附件1)建设配置微型消防站,住宅小区按规定(附件2)标准建设配置,村社微型消防站进行设备更新、提档升级。
(二)明确提档升级标准。各村社对于原有微型消防站的设施设备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提档升级对象满足(附件2)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通过强化人员配备、增设器材装备放置点、提升器材装备标准等进行升级完善。强化人员配备的,必须一次性增配2人(含)以上,同时增配相应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增设器材装备放置点或值守备勤点的,应增设至少1个;提高器材配备标准的,应在《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明确的5个类别中,自行选择4个类别的各1项选配器材装备,进行增配提档。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镇平安建设办联系战保中队,科学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培训指导计划,作为提档升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灭火救援基础理论、实战技能、预案制(修)订、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等内容,分类制定授课培训课程。对纳入提档升级任务的微型消防站,每半年对所有队员进行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此外,镇应急管理站每季度组织防灭火业务骨干上门开展一次“手把手”“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帮助其在提档升级过程中切实强化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应急演练等工作。建立常态化线上线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微型消防站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微型站队员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解答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完善综合保障机制。一是镇政府给予村社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经费支持,通过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验收的,镇政府给予设备采购支出金额50%的补贴,具体采购的设备设施及价格必须经平安办审核。各村社要择优挑选队员,年龄原则不得超过50周岁,积极鼓励经验丰富的消防退伍人员加入村社微型消防站队伍,成为骨干中坚力量,提升站点整体建设水平。微型消防站队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工作补贴。村社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纳入年底考核,镇政府将不定时对该项工作进行通报。
企业单位类微消站,镇政府将按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附件1)对企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进行检查,建设不达标的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视情况上报职能部门具体处置;村社类微消站提升,镇政府对照微型消防站验收表(附件3),对提档升级微型站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完成,不予整改的,视情况核减补贴经费,并纳入本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扣分项。
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覆盖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贯活动。
(一)各村社在平安宣传栏里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栏,对各类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做到宣传有阵地。
(二)各村社要依托现有工作体系线上线下同步推送消防知识。通过学习消防蓝码、微信公众号、公共电子屏、农民信箱、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将消防安全知识推送到最前沿。
(三)镇平安办每周组织一个村社赴镇消防安全体验馆轮流参观学习,开展体验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4。
(四)向本村社所有村民户及承租户发放一份消防安全告知书,将消防安全知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宣贯。
(五)各村社及物业每季度组织一场应急逃生、消防器材使用的消防演练。
三、工作要求
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附件:1. 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参考标准
2.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3.微型消防站验收表
4.双浦镇村社应急消防体验馆参观学习时间安排
附件1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
(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该建筑可合并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每个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五)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
(一)人员配备
1.基本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
岗位 | 一级站 | 二级站 | 三级站 | ||||
设置 | 人数 | 设置 | 人数 | 设置 | 人数 | ||
值 班 员 | 是 | ≥1 | 是 | ≥1 | 是 | ≥1 | |
消 防 员 | 是 | ≥2 | 是 | ≥2 | 是 | ≥1 | |
消控室操作员 | 是 | ≥2 | 否 | / | 否 | / | |
班 组 长 | 视情况决定 | ||||||
驾 驶 员 | 视情况决定 |
(二)装备配备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巡查区域较大的,可配备电瓶车,电瓶车应随车携带灭火器或简易破拆工具。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消防器材装备应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结合建筑(场所)功能布局、室内(外)消火栓设置,分区域合理设置存放点。
2.微型消防站队员应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并设置明显标识。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手套、空气呼吸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配。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的单位,可根据火灾类别调整灭火器材配置种类。
3.超高层建筑、超大型企业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微型站站点、避难层等位置多点设置供公安消防队取用的执勤战备器材点。
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序号 | 类别 | 器材名称 | 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数量 | 标准 | 数量 | 标准 | 数量 | 标准 | ||||
1 | 灭火 器材 | 水枪 | 把 | 2 | 必配 | 2 | 必配 | 1 | 必配 |
2 | 水带(根据实际配备80MM/65MM水带) | 盘 | 5 | 必配 | 4 | 必配 | 3 | 必配 | |
3 | 消火栓扳手 | 把 | 2 | 必配 | 1 | 必配 | 1 | 必配 | |
4 |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 个 | 10 | 必配 | 5 | 必配 | 2 | 必配 | |
5 | 强光照明灯 | 个 | 3 | 必配 | 2 | 必配 | 1 | 必配 | |
6 | 破拆 器材 | 消防斧 | 把 | 1 | 必配 | 1 | 必配 | 1 | 选配 |
7 | 绝缘剪断钳 | 把 | / | 选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
8 | 电梯钥匙 | 把 | / | 选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
9 | 铁铤 | 把 | / | 选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
10 | 个人防护装备 | 消防头盔 | 顶 | 4 | 选配 | 3 | 选配 | 2 | 选配 |
11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4 | 选配 | 3 | 选配 | 2 | 选配 | |
12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4 | 选配 | 3 | 选配 | 2 | 选配 | |
13 | 消防安全腰带 | 条 | 4 | 选配 | 3 | 选配 | 2 | 选配 | |
14 | 消防手套 | 双 | 4 | 选配 | 3 | 选配 | 2 | 选配 | |
15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个 | 4 | 必配 | 3 | 必配 | 2 | 选配 | |
16 | 空气呼吸器 | 具 | / | 选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
17 | 通讯 器材 | 固定电话(值班室、寝室同号分机) | 台 | 1 | 必配 | 1 | 必配 | 1 | 必配 |
18 | 对讲机 | 台 | 4 | 必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
19 | POC对讲机 | 台 | / | 选配 | / | 选配 | / | 选配 |
(三)站点设置
1.单位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选择便于人员车辆出动、3分钟可到达单位任意地点的场地。
2.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尽量将单位微型消防站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
3.同一栋超高层公共建筑中不构成隶属关系的重点单位,应按照“一楼多站”模式分别建站建队。纵向管理体量大的单位,还应按照“一站多点”建设模式设置多个值守备勤点。
4.横向管理体量大的单位,也应按照“一站多点”建设模式设置多个值守备勤点。
5.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本单位事故特点建立专业处置队伍。
6.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统一的明显标志,张贴(悬挂)“××(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
7.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值班需求。并将组织架构、在岗人员、应急处置程序等张贴上墙。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四、主要职责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
(一)常态防火检查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日常排查、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当安排人员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确定检查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3.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油、水、电、气的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重点部位值班值守情况等。
4.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期间应采取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5.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制作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做好巡查记录。
(二)快速灭火救援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火灾特点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定期演练制度。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疏散逃生路线熟悉,确保器材装备完好有效、疏散逃生路线畅通。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和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1分钟响应”程序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值班员(消控室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火警指令,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就近调派火灾发生地点周边员工1分钟内到达火灾发生地点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单位微型消防站在岗人员立即出动,并向当地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5.“3分钟处置”程序要求:在接到火警报告或调派指令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在3分钟内到达起火发生地点,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装备,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
6.“5分钟联动”程序要求:加入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在其它单位发生火灾后,应按照“一处着火,多点出动”的要求,根据火警信息或调派指令,5分钟内启动联动响应,携带灭火救援装备赶赴起火地点协同作战。公安消防中队到场后,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
7.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遇有火情可及时联络,通知到场增援。应确定组织单位,每季度应组织一次联动演练。
8.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处置情况应在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三)有效消防宣传
1.单位应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将微型消防站作为消防宣传主要力量。
2.单位应定期向单位员工宣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提醒提示。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内容,发生火灾时,辅助提醒疏散。
3.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4.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应在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五、运行机制
(一)日常管理
1.微型消防站站长是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者,应加强教育学习组织,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正规有序。
2.微型消防站应主动掌握建筑改造施工、消防设施变动等涉及灭火救援有关情况,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单位应制定完善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训练、保障制度。
4.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有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针对本单位火灾特点的初起火灾扑救训练、培训或演练。
5.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运行经费、队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负责。多个单位共用消控室合建微型消防站,要互相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6.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建设登记备案制度。单位微型消防站
建成后,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有建站要求的,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由主管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7.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有关建设情况、活动记录应及时存档。
(二)值班备勤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值班备勤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划定值班备勤地点,落实必要保障措施,确保队员值班备勤期间不离开任务区域,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2.营业期间,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战斗力。非营业期间,应落实人员值班巡查。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加入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配合做好有关活动,定期开展联勤联训。
(三)指挥调度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和通信联络程序。微型消防站与队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并定时开展通信测试,确保遇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每名值班备勤人员,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活动。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纳入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与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应每周组织电话测试。。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接受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调派,协助参与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内其它单位的灭火应急处置。
附件2
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引导和规范城乡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发展,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城乡社区、住宅小区火灾防控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以下简称“社区微型消防站”)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合理划定最小灭火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建设,达到“3分钟到场”的要求。
二、建设方式
(一)按照“多建站、建小站、密布点”的原则,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未覆盖的社区均应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二)城乡社区采取区(县)财政、镇街、社区共同出资的方式,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独立建设微型消防站。
(三)鼓励社区内设有物业的城市住宅小区依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建设微型消防站。位置相近的住宅小区可以按照“3分钟到场”的要求合建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
(一)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站长,可由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物业管理负责人兼任。队员不应少于5人,可由接受过基本消防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小区楼道长、志愿者等兼任。
(二)装备配备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车辆)。
2.消防器材装备可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结合建筑分布、室外消火栓设置,分区域合理设置存放点。
3.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并设置明显标识。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手套可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4.横向体量大或内部有超高层建筑的社区(住宅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微型站站点、避难层等位置,多点设置供公安消防队取用的执勤战备器材点。
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序号 | 类别 | 器材名称 | 单位 | 社区 | 住宅小区 | ||
数量 | 要求 | 数量 | 要求 | ||||
1 | 消防车 | 小型消防车 | 辆 | 1 | 选配 | 1 | 选配 |
2 | 消防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电瓶车 | 辆 | 1 | 必配 | 1 | 选配 | |
3 | 灭火 器材 | 水枪 | 把 | 5 | 必配 | 3 | 必配 |
4 | 水带(根据实际配备80MM/65MM水带) | 盘 | 4 | 必配 | 2 | 必配 | |
5 | 消火栓扳手 | 把 | 4 | 必配 | 2 | 必配 | |
6 |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 个 | 10 | 必配 | 5 | 必配 | |
7 | 强光照明灯 | 个 | 2 | 必配 | 1 | 必配 | |
8 | 机动消防泵 | 台 | / | 选配 | / | 选配 | |
9 | 梯子(单杠梯、拉梯、伸缩梯) | 把 | 1 | 选配 | 1 | 选配 | |
10 | 破拆 器材 | 消防斧 | 把 | / | 必配 | / | 必配 |
11 | 绝缘剪断钳 | 把 | / | 选配 | / | 选配 | |
12 | 铁铤 | 把 | 2 | 选配 | 1 | 选配 | |
13 | 个人防护装备 | 消防头盔 | 顶 | 6 | 必配 | 3 | 选配 |
14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6 | 必配 | 3 | 选配 | |
15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6 | 必配 | 3 | 选配 | |
16 | 消防安全腰带 | 条 | 6 | 必配 | 3 | 选配 | |
17 | 消防手套 | 双 | 6 | 必配 | 3 | 选配 | |
18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个 | 2 | 必配 | 1 | 必配 | |
19 | 空气呼吸器 | 具 | / | 选配 | / | 选配 | |
20 | 通讯 器材 | 固定电话(值班室、寝室同号分机) | 台 | 2 | 必配 | 1 | 必配 |
21 | 对讲机 | 台 | 3 | 必配 | 2 | 选配 | |
POC对讲机 | 台 | / | 选配 | / | 选配 |
(三)站点设置
1.社区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等现有的场地、设施,合理选取站点位置。
2.横向、纵向管理体量较大的社区(住宅小区),应按照“一站多点”建设模式建站建队,在管理范围内设置多个值守备勤点,以满足快速处置要求。
3.社区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统一的明显标志,张贴(悬挂)“××(社区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
4.社区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必要的办公、训练、生活设施,满足值班执勤、工作生活基本需求。并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组织架构、在岗人员、应急处置程序等张贴上墙。
四、主要职责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求。
(一)常态防火巡查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督改制度,明确防火检查巡查的人员、内容、频次和火灾隐患督改的程序。
2.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根据社区的统一安排,在确保执勤的前提下,统筹做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3.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和疏散设施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是否规范,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4.社区微型消防站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醒、督促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火灾隐患督改程序。
5.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作社区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检查巡查情况应在记录本上记录。
(二)快速灭火救援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定期演练制度。
2.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辖区道路水源熟悉,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3.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处置、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1分钟响应”程序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火警指令,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就近调派火灾发生地点周边社区工作人员1分钟内到达火灾发生地点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社区微型消防站在岗人员立即出动,并向当地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5.“3分钟到场处置”程序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站点分布应尽量满足3分钟到场处置的要求,确有困难的,可将单位、住宅小区等微型消防站纳入社区管理调度范围。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在3分钟内到达起火发生地点,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装备,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
6.“5分钟联动”程序要求:社区居委会应全面掌握本社区内微型消防站信息,牵头建立通信联络、联勤联动机制。根据火警信息或调派指令,迅速调派起火地点周边的微型消防站,实现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公安消防中队到场后,应听从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
7.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处置情况应在社区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三)有效消防宣传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结合防火检查巡查、动态巡逻等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
2.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单位、场所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定期向社区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员工等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3.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醒提示群众注意消防安全。
4.消防宣传情况应在社区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五、运行机制
(一)日常管理
1.微型消防站站长是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者,应加强教育学习组织,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正规有序。
2.微型消防站应主动掌握建筑改造施工、消防设施变动等涉及灭火救援有关情况,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社区居委会或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是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保障制度。
4.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有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初起火灾扑救训练、培训或演练。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辖区内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保障工作。每年组织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达标验收和比武竞赛活动。对通过达标验收的社区微型消防站,要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对作用发挥明显的社区微型消防站,要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6.社区微型消防站实行建设登记备案制度。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及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7.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有关建设情况、活动记录应及时存档。
(二)值班备勤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值班备勤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划定值班备勤地点,落实必要保障措施,确保队员值班备勤
期间不离开任务区域,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2.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战斗力。
3.社区微型消防站应与单位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主动参加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联勤联训联动。
(三)指挥调度
1.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和通信联络程序。微型消防站与队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并定时开展通信测试,确保遇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每名值班备勤人员,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活动。
2.社区微型消防站应主动纳入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与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应每周组织电话测试。。
3.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接受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调派,协助参与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内其它单位的灭火应急处置。
附件3
社区微型消防站验收表
名称 | 地址 | 电话 | |||||||
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 |||||||||
“一票否决”:若发现一处,即该社区微型消防站验收得分为零。 | 社区微型消防站未确定站长,总人数不足6人。 | 一票否决:□ | |||||||
未按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参考标准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车辆),缺少一样全部扣完。 □1辆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电瓶车) □5把水枪 □4盘水带 □消火栓扳手 □10个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2个强光照明灯 □2个消防斧 □个人防护装备(6顶消防头盔、6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6双消防员灭火防护靴、6条消防安全腰带、6双消防手套、2个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2台固定电话(值班室、寝室同号分机) □3台对讲机 | 一票否决:□ | ||||||||
社区微型消防站选址不合理,未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 | 一票否决:□ | ||||||||
检查内容 | 扣分 理由 | 扣分 | |||||||
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张贴(悬挂)“××(社区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10分) | |||||||||
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设置必要的办公、训练、生活设施,满足值班执勤、工作生活基本需求。(10分) | |||||||||
是否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组织架构、在岗人员、应急处置程序,并张贴上墙。(10分) | |||||||||
微型消防站是否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战斗力。(10分) | |||||||||
微型消防站是否落实专人专线值班,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10分) | |||||||||
微型消防站是否纳入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接受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10分) | |||||||||
接到火灾报警或调派指令后,在岗人员接到指令后,是否能在1分钟内携带必要装备出动。(20分) | |||||||||
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会使用基本的灭火救援器材和穿戴个人防护装备。(20分) | |||||||||
总扣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 | |||||||||
整改意见: 经实地验收,评定微型站为(合格/不合格),其中项请于月日整改完毕。 |
验收人员: 验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