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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概况 ........................................................................................................ ........ ( 2 )
(一)部门职责 ............................................................................................. ( 2 )
(二)机构设置 .............................................................................................( 2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 ...... ....... ( 2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9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 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 10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10 )
四、名词解释 .......................................................................................................... ( 16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保障人权,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法院本级决算、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级)
2.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066.73万元,支出总计11,066.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585.32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法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项目新增及内部改造装修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251.3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07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7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71.45万元,占收入合计1.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9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71万元,占73.44%;项目支出2,815.36万元,占26.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54.78万元,支出总计10,654.78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773.37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法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项目新增及内部改造装修项目经费增加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1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法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项目新增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9.61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法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项目新增及内部改造装修项目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9,507.87万元,占93.3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7.6万元,占0.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59万元,占4.11%;卫生健康(类)支出212.05万元,占2.0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8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培训、办案出差、执行布控等有关业务活动减少。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7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03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培训、办案出差、执行布控等有关业务活动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42.57万元,支出决算为7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结清的项目款项于本年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专项经费随之转隶。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差等有关业务活动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9万元,支出决算为89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新景区法庭未能如期改造使用。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货物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1.04万元,支出决算为9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活动费增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经费随之转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经费随之转隶。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经费随之转隶。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经费降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2.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8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84万元,支出决算为7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7.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出国人数为2人,2020年出国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占98.81%,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1辆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占1.19%,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比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级案件审判、执行、财产保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3)公务接待费 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院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7团组,累计18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外事公务接待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接待37团组,18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85.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比2019年度减少179.62万元,下降27.01%,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会议、培训、办案出差、执行布控等业务活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4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229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息化建设及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6万元,执行数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电脑35台16.28万元、显示器15台1.22万元,打印一体机9台2.7万元、案卷扫描仪2台13.2万元、复印机2台2.5万元、服务器1台2.92万元,为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硬件条件,与年初绩效目标保障庭审、执行等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完善审判辅助用房监控系统8.78万元,与年初绩效目标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办公场所安全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的相符性稍有偏差,偶有因疏忽于支出时误用指标的情况;二是从经济性方面来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产品的采购只能从政府采购网入围的产品或者厂家中选择,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少,降价幅度较小。还有一种情况是最低价中标,致使在预算充足的情况的采购到的产品品质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影响了项目或者产品的有效性。从效率性来看,也存在一些流程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导致项目实施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和执行管理,确保预算全面、执行到位;二是督促项目实施人员在制定预算、采购计划、采购产品的参数编写、采购方式的选择、产品或项目的验收更加详细周密,更加专业化,并确保依法依据、公开透明,在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上都取得满意的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直) | ||||||||||
主管部门 | 法院本级 | 实施单位 | 法院本级 | ||||||||
起止时间 | 20200101-20201231 | ||||||||||
项目负责人 | 郭建会 | 联系电话 | 88497888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6034 | 476034 | 476034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76034 | 476034 | 476034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设为重点,改进法院的工作方式,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与司法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系统和设备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化设备更新数量 | 按需购置和更新电脑30台、打印机20台、复印机4台、服务器2台等信息化设备;进行数字法庭、监控、网络集成等建设。 | 购置电脑29台14.82万元、打印一体机15台4.16万元、案卷扫描仪2台13.2万元、显示器15台1.22万元、服务器1台2.92万元、复印机2台2.5万元、监控及网安安装8.78万元。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各网络系统运行正常 | 保障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庭审、执行、监控等系统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 全年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保障了庭审、执行、监控等系统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工作目标时限 | 12个月 | 按预定进度完成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严管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 根据实际需要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 巧用司法智慧,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 运用“互联网+法律”打造智慧法院,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效果非常明显。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运用“互联网+法律”智慧型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多办案、办好案,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互联网+法律”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年办结各类案件20950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为共建和谐的法治环境提供保障 | 提高办案效率,为共建和谐的法治环境提供保障 | “互联网+法律”的运用,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为共建和谐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5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 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 坚持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核心,扎实推进“互联网+法律”建设工作,为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提供保障。 | 5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业务庭室满意度 | 95%以上 | 100% | 10 | 10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法院本部、上泗、诉调中心物业管理费75.47万元,绿化养护及植物租摆费7.65万元,卫生消杀费2.18万元,垃圾清运费1.43万元,物业人员餐费18.36万元,其他1.08万元,与年初绩效目标保障工作环境整洁优美、工作场所清洁卫生以及房屋及辅助设施的正常运行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支付保安费61.83万元,与年初绩效目标保障单位、职工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仍有些许瑕疵,比如房屋及辅助设施检查不够仔细,有些问题未能事先发现和及时排除;二是本单位由于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有所松懈导致物业管理产生瑕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完善本单位物业管理制度,配合物业做好日常工作,并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管,以更好地实现该项目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费 | |||||||||||||
主管部门 | 法院本级 | 实施单位 | 法院本级 | |||||||||||
起止时间 | 20200101-20201231 | |||||||||||||
项目负责人 | 黄嘉祥 | 联系电话 | 88497925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80000 | 1680000 | 16800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680000 | 1680000 | 16800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持单位环境卫生、整洁安全、房屋及辅助设施完好、绿化完整、无害虫;保障单位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 单位环境卫生、整洁安全、房屋及辅助设施完好、绿化完整、无害虫;单位无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发生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业管理面积 | 19878平米 | 19878平米全方位物业管理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物业管理质量 | 保持环境整洁安全,保障房屋及辅助设施正常使用 | 环境整洁安全,房屋及辅助设施运转正常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12个月 | 按时完成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严管控制费用支出 | 厉行节约,严格按合同价支出 | 厉行节约,各项物业费用均按合同价支出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持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避免发生有关经济损失 | 加强监督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安全,房屋及设施运转正,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及意外产生的经济损失 | 全年环境整洁安全,房屋及设施运转正常,有效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让广大群众感到环境整洁安全 | 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环境适宜度,让广大职工和当事人感到环境整洁安全 | 全年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使广大职工和当事人感到环境安全适宜。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单位环境整洁美观 | 保持环境整洁安全,避免污染病虫害安全事故的发生 | 全年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病虫害安全事故的发生 | 5 | 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保持环境及房屋设施整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保障了环境的安全整洁和各项设施的运转正常,从而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职工当事人满意度 | 95%以上 | 100% | 10 | 10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