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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概况............................................................................................... ...(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1 )
(二)机构设置............................................................................. .....( 5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6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6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6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8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8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9 )
四、名词解释............................................................................................. ....( 25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质量违法、商务领域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相关工作、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拟订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区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资助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利工作行政执法。
15、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7、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西湖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决算。
纳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杭州市西湖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396.88万元,支出总计26396.8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5009.72万元,增长131.8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及2020年省、市加大对企业补助的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88.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18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0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3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3.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904.23万元,占收入合计16.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0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9.06万元,占25.31%;项目支出18706.98万元,占74.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69.35万元,支出总计22269.35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1392.18万元,增长104.7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及2020年省、市加大对企业补助的力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72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及2020年省、市加大对企业补助的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50.99万元,增长49.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及2020年省、市加大对企业补助的力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4.48万元,主要用于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46.26万元,占61.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3336.05万元,占23.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2.25万元,占12.3%;卫生健康(类)支出304.91万元,占2.1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5万元,占0.68%;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2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0%,主要原因: 受疫情影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及2020年省、市加大对企业补助的力度。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8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2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人员退休和调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6.12万元,支出决算为4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由于区政府统一安排计划办公楼整体搬迁,增加了机关办公大楼装修和电力改造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 (项)。年初预算为6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6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网络通讯及日常维护项目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也未提供项目经费发票,直至2021年3月联系我局,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网整合费(区政府-局机房)25.34万元在2020年底未使用被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暂扣物资销毁及法律顾问诉讼。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已全部完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在职人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为省市补助经费,如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等项目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级追加的技术标准资助资金及专利专项资助,已基本完成。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资金为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已全部完成。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9万元 , 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人员退休和调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人员退休和调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年中增加市场综合管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此项资金为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已全部完成。
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此项资金为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已全部完成。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人员退休和调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人员调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补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45%。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76万元。主要原因: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737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6万元,主要原因: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其中: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的45.5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发生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1万元,占98.3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55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占1.6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4.08%,主要原因是招待人员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35.91万元,完成预算的4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2万元,支出35.91万元,完成预算的4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主要用于公务车及执法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主要用于接待安庆、丽水、舟山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察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待人员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团组,累计8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庆、丽水、舟山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察学习等支出,接待5团组,8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17.94万元,支出决算为68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弥补年休假补贴不足和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等;比2019年度增加87.48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外出检查及重要公文的取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6个,共涉及资金766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7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标准、计量、质量强区和区域监管经费及药械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标准、计量、质量强区和区域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95万元,执行数为1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9家政府质量奖企业,完成监管覆盖面100%,与年初绩效目标完成9家政府质量奖企业,完成监管覆盖面100%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行政4人、临聘1人,与年初绩效目标行政4人、临聘1人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质标计科 | |||||||
起止时间 | 2020年度 | |||||||||
项目负责人 | 伍海燕 | 联系电话 | 0571-88488335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9500 | 1049500 | 1049000 | 99.9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49500 | 1049500 | 1049000 | 99.95%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推进本年度质量强区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本年度“品字标”等品牌建设。承担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本年度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对本年度产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实施本年度计量监督管理和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实施量值传递溯源。实施本年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年辖区内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和承担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 有标准、计量、质量强区和区域监管经费于2020年度工作指标项目支出99.96%完成,剩余资金0.0458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年评审奖励区政府质量奖企业作为卓越绩效管理标杆企业。完成市对区质量工作考核。实施计量、标准、合格评定、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法定任务。 | 完成9家政府质量奖企业,完成监管覆盖面100% | 完成9家政府质量奖企业,完成监管覆盖面100% | 25 | 2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4名行政人员和1名临聘人员 | 行政4人、临聘1人 | 行政4人、临聘1人 | 25 | 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提高竞争力具有推动作用 |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竞争力 |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竞争力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企业)表示满意,获得锦旗和表扬信等 | 100% | 完成100% | 10 | 10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 | |||||||
药械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190批,医疗器械专项检验100批(包括荧光、无菌、环氧乙烷残留、不溶性微粒4个检测项目),与年初绩效目标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190批,医疗器械专项检验100批(包括荧光、无菌、环氧乙烷残留、不溶性微粒4个检测项目)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全年收集药品不良反应1042例,与年初绩效目标800例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30.25%,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杭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 |||||||
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
项目负责人 | 吴惠萍 | 联系电话 | 0571-85116026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20000 | 820000 | 8200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20000 | 820000 | 8200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区域性评价抽验、外部质量审计、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不良反应监测及后续处置工作,引入技术部门弥补西湖区未建立专业技术机构的不足,有效控制整体风险,提高上市后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药械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全区质量安全风险,同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 | 委托上级部门设置的技术机构对123家企业进行飞行检查,6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质量审计,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客观评价。开展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和医疗器械专项检验,其中区域性质量评价成果获浙江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批示表扬,医疗器械专项检验成果入选“浙江药监的那些NO.1”项目。全年收集药品不良反应1042例,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获评杭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与医疗器械专项检验 | 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190批,医疗器械专项检验100批(包括荧光、无菌、环氧乙烷残留、不溶性微粒4个检测项目) | 药品区域性质量评价190批,医疗器械专项检验100批(包括荧光、无菌、环氧乙烷残留、不溶性微粒4个检测项目)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 800例 | 1042例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委托杭州市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开展质量审计 | 计数量不少于药品经营企业的2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10% | 药品零售企业飞检123家,占药品经营企业的37%。开展三类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60家,占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17.3%。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我区药品安全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监管手段,实现全区药械安全可控,以客观数据评价安全水平 | 全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保持为零 | 全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保持为零 | 30 | 30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