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目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2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9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
四、名词解释..................................................................................( 14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刑事诉讼、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或裁定依法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事务保障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529.64万元,支出总计4,529.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557.65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96.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7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7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0.3万元,占收入合计0.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7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1.74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743.79万元,占18.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09.34万元,支出总计4,509.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537.35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86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7%,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结余及增人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46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580.58万元,占90.5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6万元,占0.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17万元,占6.25%;卫生健康(类)支出101.48万元,占2.5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5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项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0.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退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86万元,支出决算为9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09万元,支出决算为5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退休。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88万元,支出决算为9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退休。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95万元,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万元,完成预算的52.7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占98.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7.59万元,下降23.20%,主要原因是本年报废减少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占1.7%,与2019年度相比,4.31减少万元,下降90.9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跨国(境)交流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完成预算的7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及本年报废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25.13万元,完成预算的7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及本年报废车辆。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78%。主要用于接待外地院办案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影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团组,累计4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院办案调研等支出,接待3团组,4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6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比2019年度减少33.17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72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38万元,执行数为1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1件658人,审查起诉案件1137件1837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3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36%,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1件658人,审查起诉案件1137件1837人,与年初绩效目标行政案件应诉工作顺利开展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继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先进荣誉后本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与年初绩效目标为全区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含加班补贴) | |||||||
主管部门 | 检察院本级 | 实施单位 | 检察院本级 | |||||
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
项目负责人 | 俞米妮 | 联系电话 | 87933752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项目用于保障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的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 本项目共计经费120万元,主要保障检察业务活动,执行进度和质量较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量办理各类案件 | 大量办理各类案件 |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1件658人,审查起诉案件1137件1837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3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36%。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持续保证检察工作整体效果 | 持续保证检察工作整体效果 | 深化拓展“检察业务区块链取证设备”应用领域。加大技术办案力度,将“检察业务区块链取证设备”从公益诉讼领域拓展运用到毒品类案件等刑事办案领域。该项技术被市检察院列为创新项目,积极推广使用。 | 20 | 20 | 无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案件应诉 | 及时完成案件应诉 | 按法定时限完成应诉工作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 严格按照各类文件标准执行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 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 联合区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和肯定;“西子姐姐”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强化法治宣传方式,推出西子FM法律广播剧12期、西子法治小剧场5期,进校开展法治宣传13场,受众达3600余人。深化阳光检察,公开程序性信息2323条、法律文书967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50余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 30 | 3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 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 10 | 10 | 无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90分≤得分≤100分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联合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 加强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利用“电子手环”,对非羁押人员实行“云监管”,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得到高检院肯定和省检察院推广,该项目荣获2020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与年初绩效目标确保全院网络设备正常运转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二是将“检察业务区块链取证设备”从公益诉讼领域拓展运用到毒品类案件等刑事办案领域,该项技术被市检察院列为创新项目积极推广使用,协调推进在“浙检APP”的远程笔录和电子告知研发项目中融入区块链技术,确保电子签章的可信度和电子告知的高效性,实现律师手机电子阅卷,有效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与年初绩效目标项目开发软件相比,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数的100%。
项目名称 | 信息化项目(直) | |||||||
主管部门 | 检察院本级 | 实施单位 | 检察院本级 | |||||
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
项目负责人 | 蒋凭 | 联系电话 | 87933751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当年实际承办的案件数量为基础,确保与案件相关的设备保障各类经费支出。 | 本项目共计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本年信息化建设,执行进度和质量较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如有偏差,必填写此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开发软件数量 | 项目开发软件数量 | 1套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化项目包含硬件设备的购置数量 | 交换机、服务器、机房配套设备等 | 16套(台)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当年租用(维护)网络线路条数 | 当年租用(维护)网络线路条数 | 4条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驻场维保 | 驻场维保1人 | 18万/人 | 10 | 10 | 无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全院网络设备及机房正常运转 | 确保全院网络设备及机房正常运转 | 100%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致力于智慧检察领域新开创 | 致力于智慧检察领域新开创 | 率先引入“电子手环”,推广使用“非羁码”。联合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 加强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利用“电子手环”,对非羁押人员实行“云监管”,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得到高检院肯定和省检察院推广。加大技术办案力度,将“检察业务区块链取证设备”从公益诉讼领域拓展运用到毒品类案件等刑事办案领域。该项技术被市检察院列为创新项目,积极推广使用 | 30 | 3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100% | 10 | 10 | 无 | |
执行率指标(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90分≤得分≤100分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