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0-4/2022-2009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主要采取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及相关政务公开问题整改,积极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重要通知、部门文件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新条例,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本年度信息公开考核未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6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立足中心,全面推进。紧紧围绕发改经信重点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拓宽渠道,丰富形式。通过不同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图片、图表的运用,更多元化、更便捷化的方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易读性的需求,让公众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四)强化培训,提升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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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00-4/2022-2009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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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主要采取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及相关政务公开问题整改,积极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重要通知、部门文件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新条例,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本年度信息公开考核未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6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立足中心,全面推进。紧紧围绕发改经信重点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拓宽渠道,丰富形式。通过不同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图片、图表的运用,更多元化、更便捷化的方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易读性的需求,让公众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四)强化培训,提升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