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366636-7/2022-2022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2021年西湖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条例和要点,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重点围绕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公共利益、民生领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西湖区门户网站上主动更新、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与信息、公示公告等一般公开信息以及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公开内容共计600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西湖区信息公开业务管理系统、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形式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55件,其中4件信函申请、16件当面申请、35件网络申请。已同意公开38件,不予公开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重复申请2件,其他情况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西湖区门户网更新。按照集约化、规范化要求在西湖区门户网上公开各类信息,并围绕“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自查整改问题10批次200余处。二是加强政务媒体管理。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建好用好“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西湖城管” 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工作动态, 2021年通过“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约430条。三是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电子显示屏、电视、报刊等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让政务公开的内容生动有趣,为更多政务公开内容传播方式提供更多实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到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主动公开管理,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审批制度,杜绝失泄密以及违反意识形态等事件的发生。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办理机制,确保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依托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情况,不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和落实推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0年考核无扣分,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4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2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49

4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随着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和参与意识的提高,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针对擅自毁绿占绿、违章建筑处理等方面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申请数量增加,申请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对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梳理甄别,依照申请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和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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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6636-7/202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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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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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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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湖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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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条例和要点,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重点围绕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公共利益、民生领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西湖区门户网站上主动更新、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与信息、公示公告等一般公开信息以及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公开内容共计600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西湖区信息公开业务管理系统、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形式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55件,其中4件信函申请、16件当面申请、35件网络申请。已同意公开38件,不予公开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重复申请2件,其他情况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西湖区门户网更新。按照集约化、规范化要求在西湖区门户网上公开各类信息,并围绕“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自查整改问题10批次200余处。二是加强政务媒体管理。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建好用好“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西湖城管” 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工作动态, 2021年通过“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约430条。三是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电子显示屏、电视、报刊等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让政务公开的内容生动有趣,为更多政务公开内容传播方式提供更多实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到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主动公开管理,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审批制度,杜绝失泄密以及违反意识形态等事件的发生。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办理机制,确保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依托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情况,不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和落实推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0年考核无扣分,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4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2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49

4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随着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和参与意识的提高,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针对擅自毁绿占绿、违章建筑处理等方面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申请数量增加,申请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对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梳理甄别,依照申请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和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