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0-3/2022-2022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2021年度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灵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灵隐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街道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6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灵隐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结合街道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等栏目信息,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相关内容;二是灵隐街道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公开了《关于印发2021年灵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灵隐街道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三是灵隐街道民生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2021年灵隐街道救助金发放情况》;四是灵隐街道城建城管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灵隐街道迎接国家城市复评工作实施方案》;五是灵隐街道财政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20年度部门决算》、《灵隐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六是招投标方面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庆丰社区老年食堂合作运营招标公告》、《杭州市古荡镇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五鑫宾馆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进行公开招商公告》等。

街道利用浙政钉、“灵隐事”微信公众号、智慧电梯数据屏和广场大屏等数字化媒体,结合传统的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等线下媒介,就街道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政府公报》的订阅、宣传和发放工作,同时在街道便民服务管理中心和各社区提供信息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办结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西湖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灵隐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工作动态、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灵隐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落实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街道各科室间沟通协调,通过钉钉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从而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本街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扣分0.26分,未出现不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更新及时性、服务有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关于《条例》《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工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街道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30-3/2022-2022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2021年度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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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灵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灵隐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街道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6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灵隐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结合街道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等栏目信息,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相关内容;二是灵隐街道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公开了《关于印发2021年灵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灵隐街道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三是灵隐街道民生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2021年灵隐街道救助金发放情况》;四是灵隐街道城建城管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灵隐街道迎接国家城市复评工作实施方案》;五是灵隐街道财政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20年度部门决算》、《灵隐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六是招投标方面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庆丰社区老年食堂合作运营招标公告》、《杭州市古荡镇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五鑫宾馆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进行公开招商公告》等。

街道利用浙政钉、“灵隐事”微信公众号、智慧电梯数据屏和广场大屏等数字化媒体,结合传统的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等线下媒介,就街道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政府公报》的订阅、宣传和发放工作,同时在街道便民服务管理中心和各社区提供信息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办结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西湖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灵隐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工作动态、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灵隐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落实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街道各科室间沟通协调,通过钉钉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从而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本街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扣分0.26分,未出现不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更新及时性、服务有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关于《条例》《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工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街道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