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133-3/2022-2025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2021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食药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35份,及时主动公开了民生实事项目、职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件的办理答复情况等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专栏发布各类信息278条;强化媒体宣传,在中央、省、市、区媒体宣传216篇,开展外卖餐饮监管网络直播1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提高微博微信运行效能,累计发送微信206条,微信发布信息126条;制作年度、经济工作、政府质量奖、养老提升、小蔬菜门店提升等主题视频,用丰富的画面、活泼的形式展现市场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办结答复23件,转下年度办理1件,并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充分公开、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充分重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对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要求书面提供的,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整理提供,做好便民服务。同时积极依法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领域的行政复议1起、维持我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等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确保“应设必设”。紧密结合省市信息公开要求,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根据新组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设立契合实际、别具特色的目录体系,设立健全信息栏目目录,增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营商环境”等专题,做到“能设尽设”,充分展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的职能特色。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加食品药品等民生信息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扩大公开效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做好开查阅场所查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审批服务专区效能,做好查询方式方法指导。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运用“西湖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账号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五)保障监督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科(室)、所、队、中心落实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件规范高效办理、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等工作。同时及时开展工作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短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6

行政强制

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掌握还不够全面、精准,存在错别字情况。二是政务公开的责任落实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积极主动地跟踪收集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汇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各条线下达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规范、要求,在制度保障上做好事前落实基本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继续加大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工作的权重,落实各处室责任,增强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要求,包括内容范围、时效要求、格式规范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要求,包括流程时效、法律规定、答复规范、法制审查等;明确整改补漏应急要求,确保应急任务高效扎实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49133-3/2022-2025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2021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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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食药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35份,及时主动公开了民生实事项目、职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件的办理答复情况等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专栏发布各类信息278条;强化媒体宣传,在中央、省、市、区媒体宣传216篇,开展外卖餐饮监管网络直播1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提高微博微信运行效能,累计发送微信206条,微信发布信息126条;制作年度、经济工作、政府质量奖、养老提升、小蔬菜门店提升等主题视频,用丰富的画面、活泼的形式展现市场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办结答复23件,转下年度办理1件,并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充分公开、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充分重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对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要求书面提供的,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整理提供,做好便民服务。同时积极依法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领域的行政复议1起、维持我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等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确保“应设必设”。紧密结合省市信息公开要求,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根据新组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设立契合实际、别具特色的目录体系,设立健全信息栏目目录,增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营商环境”等专题,做到“能设尽设”,充分展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的职能特色。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加食品药品等民生信息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扩大公开效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做好开查阅场所查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审批服务专区效能,做好查询方式方法指导。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运用“西湖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账号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五)保障监督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科(室)、所、队、中心落实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件规范高效办理、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等工作。同时及时开展工作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短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6

行政强制

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掌握还不够全面、精准,存在错别字情况。二是政务公开的责任落实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积极主动地跟踪收集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汇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各条线下达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规范、要求,在制度保障上做好事前落实基本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继续加大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工作的权重,落实各处室责任,增强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要求,包括内容范围、时效要求、格式规范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要求,包括流程时效、法律规定、答复规范、法制审查等;明确整改补漏应急要求,确保应急任务高效扎实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