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9-3/2022-23944 文号: 西建〔2022〕94号
公布日期: 2022-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AXHD16-2022-0003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打造“五新”强区、实施“五大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规范西湖区建设工程创优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及西湖区关于打造建筑强区,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打造“五新”强区、实施“五大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规范西湖区建设工程创优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及西湖区关于打造建筑强区,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为受本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完成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子杯)是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四条  西子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和高质量发展。鼓励建筑工业化、全装修、绿色建筑、绿色低碳施工、智能建造和有重要科技创新的项目创建西子杯。

第五条  西子杯在企业自愿申报和监督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西子杯的评选由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负责,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西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受杭州市西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符合相应规模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组团;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6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二)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河道堤岸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的隧道、高架道路、桥梁、管廊、城市广场及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桥梁等工程;日处理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净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

(三)单项装饰工程、单项建筑幕墙工程造价须在500万以上或施工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对古建筑、景观工程和纪念性建筑的装饰工程,虽达不到上述条款的要求,但工程设计风格独特,施工质量优良的也可申报。

(四)特殊工程或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西子杯质量评选要求,经区住建局同意,可参加申报、评选。

第七条  申报西子杯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第八条 西子杯应由工程的总承包或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当有多个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要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其他专业承包企业可以作为参建单位参与申报,但总数不宜超过三家,参建单位的申报资料由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第九条  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二)在工业建设工程中,应是承建主厂房和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三)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四)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应是承建合同范围内全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十条  参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签订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应是完成建安工程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10%以上且不小于200万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  参加西子杯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须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满足设计要求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二)参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验收合格;

(三)参评工程应有创西子杯工程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1.参评西子杯的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监督机构提出工程创优书面申报,参评市级杯以上的工程将相应工程创优申报书向监督机构进行备案。

2.监督机构对申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四)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发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杭州市及西湖区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

(五)参评工程应积极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的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绿色低碳施工等各类新技术,积极推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的“智慧工地”建设。

(六)参评工程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

2.建设过程中出现等级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

(七)参评工程只能申报评选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  申报评选

第十二条  西子杯的评选程序:

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监督机构,由监督机构汇总后报送至区住建局。

第十三条  西子杯评选资料的要求和内容:

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一份,申报表、申报资料均须单独装订成册。

(一)填写申报表时,申报表各“意见评价栏”内,均必须写明意见评价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前期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建设工程相应施工许可证明材料;

(3)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监理总监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和质量承诺书,涉及变更的还需提供变更证明。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情况;

4.工程项目的科技创新、绿色施工和智慧工地实施情况;

5.工程项目简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图和能反映工程概况的高清(推荐15.2×10.2cm)工程彩照若干(附文字说明);

6.参建单位申报表,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7.其他所获荣誉证明资料;

8.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第四章  工程评审

第十四条  由区住建局成立西子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监督机构组成。监督机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监督机构和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

第十五条  专家组在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申报企业对专家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绝,否则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第十六条  西子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西子杯”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西子杯”表扬工程。

第十七条 西子杯获奖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区住建局发文公布西子杯获奖名单。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  区住建局和监督机构对西子杯创建工作实施监管,并积极指导和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认真把关,严格推荐。

第十九条  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获奖资格,予以通报,并取消该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对于已经获得西子杯称号的工程,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一经核实,取消该工程西子杯称号。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  西子杯参评工程检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一条  凡参与西子杯检查和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廉政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邀请纪检部门对西子杯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2日起施行。

西建[2022]9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索引号

00250249-3/2022-23944

文号

西建〔2022〕94号

公布日期

2022-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AXHD16-2022-00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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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打造“五新”强区、实施“五大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规范西湖区建设工程创优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及西湖区关于打造建筑强区,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打造“五新”强区、实施“五大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规范西湖区建设工程创优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及西湖区关于打造建筑强区,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为受本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完成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子杯)是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四条  西子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和高质量发展。鼓励建筑工业化、全装修、绿色建筑、绿色低碳施工、智能建造和有重要科技创新的项目创建西子杯。

第五条  西子杯在企业自愿申报和监督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西子杯的评选由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负责,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西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受杭州市西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符合相应规模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组团;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6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二)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河道堤岸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的隧道、高架道路、桥梁、管廊、城市广场及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桥梁等工程;日处理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净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

(三)单项装饰工程、单项建筑幕墙工程造价须在500万以上或施工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对古建筑、景观工程和纪念性建筑的装饰工程,虽达不到上述条款的要求,但工程设计风格独特,施工质量优良的也可申报。

(四)特殊工程或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西子杯质量评选要求,经区住建局同意,可参加申报、评选。

第七条  申报西子杯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第八条 西子杯应由工程的总承包或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当有多个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要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其他专业承包企业可以作为参建单位参与申报,但总数不宜超过三家,参建单位的申报资料由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第九条  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二)在工业建设工程中,应是承建主厂房和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三)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四)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应是承建合同范围内全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十条  参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签订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应是完成建安工程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10%以上且不小于200万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  参加西子杯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须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满足设计要求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二)参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验收合格;

(三)参评工程应有创西子杯工程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1.参评西子杯的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监督机构提出工程创优书面申报,参评市级杯以上的工程将相应工程创优申报书向监督机构进行备案。

2.监督机构对申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四)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发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杭州市及西湖区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

(五)参评工程应积极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的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绿色低碳施工等各类新技术,积极推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的“智慧工地”建设。

(六)参评工程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

2.建设过程中出现等级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

(七)参评工程只能申报评选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  申报评选

第十二条  西子杯的评选程序:

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监督机构,由监督机构汇总后报送至区住建局。

第十三条  西子杯评选资料的要求和内容:

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一份,申报表、申报资料均须单独装订成册。

(一)填写申报表时,申报表各“意见评价栏”内,均必须写明意见评价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前期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建设工程相应施工许可证明材料;

(3)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监理总监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和质量承诺书,涉及变更的还需提供变更证明。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情况;

4.工程项目的科技创新、绿色施工和智慧工地实施情况;

5.工程项目简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图和能反映工程概况的高清(推荐15.2×10.2cm)工程彩照若干(附文字说明);

6.参建单位申报表,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7.其他所获荣誉证明资料;

8.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第四章  工程评审

第十四条  由区住建局成立西子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监督机构组成。监督机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监督机构和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

第十五条  专家组在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申报企业对专家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绝,否则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第十六条  西子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西子杯”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西子杯”表扬工程。

第十七条 西子杯获奖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区住建局发文公布西子杯获奖名单。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  区住建局和监督机构对西子杯创建工作实施监管,并积极指导和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认真把关,严格推荐。

第十九条  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获奖资格,予以通报,并取消该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对于已经获得西子杯称号的工程,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一经核实,取消该工程西子杯称号。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  西子杯参评工程检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一条  凡参与西子杯检查和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廉政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邀请纪检部门对西子杯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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