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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50220-7/2022-24081 文号: 杭西司〔2022〕9号
公布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为顺利推进我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印发的《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普法办印发的《杭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制定了《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西湖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印发的《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普法办印发的《杭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助推法治西湖建设,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高水平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首善之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西湖城区定位和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把西湖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实践城区、全市乃至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先行区。

三、主要任务

根据《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全面贯彻落实西湖区“八五”普法规划,探索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的有效举措,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精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体系,推动全过程、全领域、全生命周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宪法法律列为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重点课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年度培训中不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

——继续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和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持续开展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远离“红线”;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解决行政案件“两高一低”等问题。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打造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继续抓好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教案“四落实”;

——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学生社团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加强法治师资力量培育培养,在教师中开展全员法治轮训,把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试行)和杭州地方版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不断提升教师法治教学能力。

(三)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整体法治素养。

工作措施:

——分类分行业制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利用国家宪法日、各类纪念日等,结合企业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氛围;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挖掘企业资源,建设职工文化中心、法治学校、法治图书室、法治体验展示馆、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设施,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解决企业职工实际困难出发,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便利。

(四)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新闻媒体、互联网行业以及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

——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需求调研,编制相关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

——加强网络普法基地建设,针对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专题普法教育,并组织法治培训。

(五)开展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村(居)民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广大村(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村(居)民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紧贴村(社区)发展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法治宣传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挥好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深化村(社区)依法治理,改善基层法治环境;

——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平安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工作,积极开展“宪法与浙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入户”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普法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深化“一村(社区)一品”建设,推动在村(社区)普遍建立法治学校、法治演播室、法治图书室、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等基础设施,为村(居)民学法提供便利。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力。

(六)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外来务工人员法治素养,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用工单位、居住地主体责任,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各地法治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做到统一部署、一并推进。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用工单位、村(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的“五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居住证办理、人员招聘、上岗培训等工作,大力宣传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发挥行业和商会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送法进工地、村(社区)等活动,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增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办事意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四、工作载体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度。巩固区综合普法教育基地、区民法典宣传教育馆等阵地,争创浙江省、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围绕宣传国家安全、宗教、消防、禁毒、应急管理、金融、税收、统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批集普及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于一体的“双普”教育基地。推广“交互式”普法理念,结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学法等工作,建设以体验式、沉浸式为主要特征的专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强文化礼堂、文化家园和“幸福荟”民生综合体法治元素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商圈(街区)建设相融合。按照“一地一品”原则,推动各镇街和各行业部门打造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二)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坚持以文化浸润、熏陶等方式,着力培育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整合全区法治文化资源,把法治元素与西湖人文、历史、地理和行业特色等相结合,全面推动法治文化长廊、公园(广场)、场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打造西溪法治文化带、龙井茶法治文化带,推动全区法治文化阵地由“盆景”变为“风景”。发挥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优势,持续开发制作“阿普”系列法治文创作品,丰富“阿普”品牌形象、内涵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紧贴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戏剧、戏曲、小品、小锣书、快板和动漫、书法、广告、灯谜等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实效性。

(三)加快普法工作数字化改革。积极构建以普法数字驾驶舱和普法类的活动资讯推送、法律文书检索、诉讼期限参考、赔偿纠纷金额参考、知识竞赛、防诈信息、谣言粉碎机、法治文化“云展馆”等应用场景。加强以“数智”为特色的融媒体普法建设,搭建全区融媒体普法数字矩阵,实现各层次各类别媒体普法平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享法庭”及各类直播平台,做强泉安普法云直播和喜马拉雅各类学法栏目品牌,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

(四)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师团、“八五”普法讲师团和宪法讲师团等专门队伍的作用,广泛开展宣讲活动。调整充实普法专家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等参与普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加强区级优秀社会普法组织建设,发挥社会普法组织作用。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育,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础。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各镇街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责任机制。各专项行动可根据需要成立工作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督导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监督员、社会媒体、市民代表等,定期对“八五”普法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改进建议书。建立社会意见收集和反馈制度,利用现场走访、电话网络调查、平台互动等形式,广泛吸引和采纳社会意见建议。

(三)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创建和年度综合考评等工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法治西湖建设,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要求融入全民人文素养、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从日常生活、行为规范和科学认知抓起,引导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社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的正向效应。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足额安排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一)制订下发各类群体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2年底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订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通过印制口袋书、宣传折页、法治动漫等方式向社会投放。

(二)加强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2023年6月底前)。按照《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试行)》,在做好省级、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名单,完善观测点运行机制,加强观测点最佳实践案例的培育。

(三)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西湖地方版(2023年底前)。根据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试行)、公民法治素养基准杭州地方版,结合法治西湖建设、“八五”普法规划等要求,适时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西湖地方版。加强通识版和地方版的试用,并及时做好试用情况的收集和反馈。

(四)全面实施各群体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八五”普法期间)。要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抓好各类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群体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拓展其他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覆盖面。

(五)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试评价(“八五”普法期间)。根据省、市普法办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专项抽样调查分析和测试评价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和“八五”期末公民法治素养测评等工作。

 

索引号

00250220-7/2022-24081

文号

杭西司〔2022〕9号

公布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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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为顺利推进我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印发的《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普法办印发的《杭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制定了《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西湖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印发的《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普法办印发的《杭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助推法治西湖建设,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高水平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首善之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西湖城区定位和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把西湖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实践城区、全市乃至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先行区。

三、主要任务

根据《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全面贯彻落实西湖区“八五”普法规划,探索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的有效举措,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精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体系,推动全过程、全领域、全生命周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宪法法律列为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重点课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年度培训中不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

——继续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和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持续开展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远离“红线”;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解决行政案件“两高一低”等问题。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打造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继续抓好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教案“四落实”;

——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学生社团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加强法治师资力量培育培养,在教师中开展全员法治轮训,把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试行)和杭州地方版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不断提升教师法治教学能力。

(三)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整体法治素养。

工作措施:

——分类分行业制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利用国家宪法日、各类纪念日等,结合企业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氛围;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挖掘企业资源,建设职工文化中心、法治学校、法治图书室、法治体验展示馆、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设施,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解决企业职工实际困难出发,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便利。

(四)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新闻媒体、互联网行业以及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

——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需求调研,编制相关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

——加强网络普法基地建设,针对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专题普法教育,并组织法治培训。

(五)开展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村(居)民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广大村(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村(居)民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紧贴村(社区)发展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法治宣传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挥好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深化村(社区)依法治理,改善基层法治环境;

——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平安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工作,积极开展“宪法与浙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入户”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普法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深化“一村(社区)一品”建设,推动在村(社区)普遍建立法治学校、法治演播室、法治图书室、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等基础设施,为村(居)民学法提供便利。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力。

(六)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外来务工人员法治素养,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用工单位、居住地主体责任,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各地法治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做到统一部署、一并推进。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用工单位、村(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的“五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居住证办理、人员招聘、上岗培训等工作,大力宣传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发挥行业和商会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送法进工地、村(社区)等活动,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增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办事意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四、工作载体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度。巩固区综合普法教育基地、区民法典宣传教育馆等阵地,争创浙江省、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围绕宣传国家安全、宗教、消防、禁毒、应急管理、金融、税收、统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批集普及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于一体的“双普”教育基地。推广“交互式”普法理念,结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学法等工作,建设以体验式、沉浸式为主要特征的专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强文化礼堂、文化家园和“幸福荟”民生综合体法治元素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商圈(街区)建设相融合。按照“一地一品”原则,推动各镇街和各行业部门打造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二)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坚持以文化浸润、熏陶等方式,着力培育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整合全区法治文化资源,把法治元素与西湖人文、历史、地理和行业特色等相结合,全面推动法治文化长廊、公园(广场)、场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打造西溪法治文化带、龙井茶法治文化带,推动全区法治文化阵地由“盆景”变为“风景”。发挥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优势,持续开发制作“阿普”系列法治文创作品,丰富“阿普”品牌形象、内涵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紧贴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戏剧、戏曲、小品、小锣书、快板和动漫、书法、广告、灯谜等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实效性。

(三)加快普法工作数字化改革。积极构建以普法数字驾驶舱和普法类的活动资讯推送、法律文书检索、诉讼期限参考、赔偿纠纷金额参考、知识竞赛、防诈信息、谣言粉碎机、法治文化“云展馆”等应用场景。加强以“数智”为特色的融媒体普法建设,搭建全区融媒体普法数字矩阵,实现各层次各类别媒体普法平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享法庭”及各类直播平台,做强泉安普法云直播和喜马拉雅各类学法栏目品牌,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

(四)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师团、“八五”普法讲师团和宪法讲师团等专门队伍的作用,广泛开展宣讲活动。调整充实普法专家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等参与普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加强区级优秀社会普法组织建设,发挥社会普法组织作用。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育,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础。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各镇街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责任机制。各专项行动可根据需要成立工作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督导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监督员、社会媒体、市民代表等,定期对“八五”普法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改进建议书。建立社会意见收集和反馈制度,利用现场走访、电话网络调查、平台互动等形式,广泛吸引和采纳社会意见建议。

(三)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创建和年度综合考评等工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法治西湖建设,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要求融入全民人文素养、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从日常生活、行为规范和科学认知抓起,引导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社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的正向效应。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足额安排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一)制订下发各类群体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2年底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订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通过印制口袋书、宣传折页、法治动漫等方式向社会投放。

(二)加强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2023年6月底前)。按照《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试行)》,在做好省级、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名单,完善观测点运行机制,加强观测点最佳实践案例的培育。

(三)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西湖地方版(2023年底前)。根据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试行)、公民法治素养基准杭州地方版,结合法治西湖建设、“八五”普法规划等要求,适时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西湖地方版。加强通识版和地方版的试用,并及时做好试用情况的收集和反馈。

(四)全面实施各群体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八五”普法期间)。要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抓好各类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群体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拓展其他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覆盖面。

(五)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试评价(“八五”普法期间)。根据省、市普法办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西湖区公民法治素养专项抽样调查分析和测试评价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和“八五”期末公民法治素养测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