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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77664553-5/2022-24427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2-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举办2022年度第二十六期安全生产合格证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6 10:1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决定于2022年11月中旬举办第二十六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合格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11日,现场授课一天及网络学习。现场授课时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报到,9:00上课。网络学习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
杭十五中崇德校区报告厅(西湖区蒋村街道双龙街386号)。
三、培训对象
未取证以及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重新取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
四、培训内容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救援处置、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消防“四个能力”培训等。
五、培训用餐
本次培训用餐统一由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负责。
六、培训发证
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
七、有关事项
1.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提醒培训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学员需完成申请表填写,并按申请表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于11月7日前交至教育局工作人员处。
2.由于培训地点不便停车,请全体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公交、自行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3.培训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要聚集,将通讯工具处于静音或振动状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和个人物品。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培训人员进入会场前主动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自觉配合测量体温,参会时佩戴口罩、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2.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培训;
3.近14天内从省外回杭人员,在落实抵浙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落地检”和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参加本次培训;
4.培训当天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时,必须按最新政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联系人:陈爱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85802728。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