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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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的精神,现将申报奖励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标准
(一)乡村产业发展相关荣誉和重大农业项目创建奖励。对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命名为国家、省、市级乡村产业发展相关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级乡村产业相关重大农业项目创建,并验收通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二)特色农产品品牌和推广奖励。在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办、推荐的各类活动上获奖的产品,分类分档分别给予1万、0.8万、0.5万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同一产品连续3年内限享受一次奖励)。
(三)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对注册在本区企业被评上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区级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四)农产品三品认证奖励。对当年新认证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对每三年成功进行保持认证、续展、复查换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申报对象
1.在本辖区内工商注册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技术研发,农村民宿、农家乐经营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
2.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农业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和财政扶持项目审计违规行为,在“信用杭州”等平台中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西湖区农业奖励申报表》
(二)其他材料:
1.乡村产业发展相关荣誉和重大农业项目创建奖励:(1)营业执照;(2)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表或者下达的创建任务清单等;(3)认定文件或验收通过文件。
2.农产品三品认证奖励:(1)营业执照;(2)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新认定或复查换证相关文件。
3.农业龙头企业奖励:(1)营业执照;(2)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获奖农产品奖励:(1)营业执照;(2)活动推荐表;(3)获奖文件。
四、申报流程、时间与资金拨付
(一)申报流程。主体向属地镇街书面申报,镇街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二)获奖周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资金拨付。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并在西湖区政府网等相关平台上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五、其他要求
以上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各有关镇(街道)要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主体,尽早部署申报工作,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华晓旭,联系电话:85022485。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