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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主要由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来从事,未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相关专业人员可以作为辅助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时必须要有2名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才能进行,辅助执法人员可以随同一起。
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
盛建华 证号:NBS-3301-2017-0027
韩升栋 证号:NBS-3301-2018-0008
孙 渊 证号:NBS-3301-2018-0009
章 欢 证号:NBS-3301-2019-0013
魏媛媛 证号:11010533001
魏丹妮 证号:110105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