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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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2022〕13号)、《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西湖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和项目管理办法》(西农〔2021〕62号)的精神,现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征集:
一、 项目类别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
1.基地田块宜机化提升改造。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
2.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配置。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1.重点环节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主要包括粮油烘干加工、水稻育秧、蔬菜育苗、果蔬贮藏加工、植保服务等服务内容。
2.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主要为粮油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地方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
3.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在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提供农资配送、农机维修、农技服务、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品牌营销、金融保险服务等综合农事服务。
二、申报条件
在西湖区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实施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农事服务中心主体须对外开展农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填报《西湖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表》、《西湖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镇(街道)对申报项目开展专项调研,并对项目涉及的产业方向、建设内容、项目合法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推荐的项目组织业务专家审核,选出拟定项目进行公示后,确定立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核。各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要逐一进行专题调研,认真把关审核,严格按照《西湖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各环节的监管。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镇(街道)要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主体,尽早部署申报工作,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征集和审核,并上报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翠英,联系电话:85121596。
附件:1、西湖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西湖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