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2-219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五)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索引号

00250238-9/2022-219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 2022-05-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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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五)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