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工作程序,确定于2022年秋季开始,之江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之江一中对口联系求是教育集团之江二小。
西湖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