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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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符合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4件,其中0件继续有效,0件予以废止,0件宣布失效,拟修改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西发改经信【2019】39号 |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促进领军企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 拟修改 |
2 | 西发改经信【2019】40号 |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 拟修改 |
3 | 西发改经信【2019】41号 |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意见》 | 拟修改 |
4 | 西发改经信【2019】42号 |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 拟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