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8-12 15:46:51
来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点击率:

为推进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2〕6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西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13日至8月23日。如有意见请联系区住建局,联系人:刘扣生,联系电话:87760581,电子邮箱:121061078@qq.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云中路1号。


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推进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267号)文件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西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含)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其加装电梯政府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方法、管理要求等按本办法执行。

二、基本原则

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管线补助。加装电梯管线迁移涉及电力、水务、燃气、华数、电信、移动、联通、路灯等管线迁移改造费用,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台的补助,区级财政再给予5万元/台的配套补助,超出部分迁移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补助资金采取定额分配,无论是否涉及管线迁移,每台加梯均按固定比例分配补助费用。

3.考核补助。实施加装电梯量化考核,对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或经合社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补助程序

(一)补助申请程序

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属地街道填写《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附件1)、《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每年于5月10日、10月10日前,将上述表格与该项目属于国有土地相关证明、非单一产权相关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联合审查意见书(或联合审查会议纪要)报送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加梯办,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二)补助申请条件

申请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国有土地上、四层(含)以上的老旧小区住宅;

2、具有合法的非单一产权证明;

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

4、项目通过区住建局组织的联合审查;

5、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对暂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安置房小区等加装电梯项目,所在镇街确认符合市、区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附该房屋属于非单一产权的相关印证材料,加盖属地镇街公章后,一并提交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加梯办

)审核拨付程序

1.对项目补助和考核补助的资金经区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西湖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区财政局将市级补助资金先行拨付给各相关街道。项目补助费用须由加装电梯所属楼(幢)出资业主填写《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3),并将相关资料与申请表交由所属街道审核并报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加梯办备案。各街道可自行制定奖励机制将考核补助拨付给加梯社区。

2.对管线迁移费用采取定额补助按比例分配给各管线迁移单位,并由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管线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其中,电力部门给予4万元/台的补助,水务部门给予1万元/台的补助,燃气部门给予1万元/台的补助,给予下管道公司1万元/台,华数0.4万元/台、电信0.4万元/台、移动和联通各0.1万元/台的补助,剩余2万元/台为预留管线迁移“一事一议”补贴费用,其中区级剩余1万元,可用于加梯工程质量检测、专家评审等费用。管线迁移的补助金额经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分别拨付给各管线迁移单位,管线单位填写《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线迁改费用拨付申请表》(附件4)。经费在市、区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规定

1.涉及管线迁移“一事一议”项目总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所有可申请补助加梯项目每台2万元的预留费用总额,并报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5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含本办法施行前已完成联合审查的项目)按照本办法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3.公房、单位自管房、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由其所有权人或委托管理人承担,后续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资金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委托管理人与房屋使用人协商确定。

4.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财政局、属地街应加强对市、区两级资金补助的日常监督和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5.本办法由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

2.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3.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4.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线迁改费用拨付申请表



附件1

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资金补助申请明细

区住建局(盖章)       填表人:填表日期:

序号

项目地址

所属街道、社区

竣工时间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上的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计






本表一式四份,市住保局、市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2

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住建局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电梯数量(台)

市级补助资金申请

总金额(万元)

XX(本次申请资金的总台数)

XX.XX(取小数点后两位)

区住建局意见

经审核,本次提交的申请项目属于国有土地上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住宅,且已通过加装电梯方案联合审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符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2〕67号)规定的补助条件。特申请对上述XX台加装电梯项目给予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共计XX万元。其中,项目补助XX万元(10万元/台),管线补助XX万元(5万元/台),考核补助XX万元(0.4万元/台)。


(盖章)                                                

区财政局意见


同意申报。


(盖章)                                              

市住保房管局

意见

同意。


(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市住保房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3

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申请地址


申请金额(万元)


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设计单位


合同价款(万元)


监理单位


开工时间


电梯品牌


竣工时间




社区盖章(鉴证)

负责人签名:



镇街盖章(鉴证)

负责人签名:

业主代表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本表一式四份,市住保局、区住建局、镇街社区各执一份。



附件4

西湖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线迁改费用拨付申请表


管线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序号

项目地址

所属街道、社区

补助金额(万元)

















































   


本表一式四份,区住建局区加梯办、区财政局、管线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