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4-2/2022-2315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告知书


 

西人社监惩告字[2022]第7号

被告知单位:杭州腾隆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XPLN3L

法定代表人:徐景

经查实,你单位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为郭晶晶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浙江省最低缴费基数,与本人提供的银行工资发放清单不符。2022年6月13日,西湖区人社局向你单位发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限期改正指令。 

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将被告知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并将在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你单位有权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0日

 

索引号

00250244-2/2022-2315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2-08-2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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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人社监惩告字[2022]第7号

被告知单位:杭州腾隆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XPLN3L

法定代表人:徐景

经查实,你单位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为郭晶晶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浙江省最低缴费基数,与本人提供的银行工资发放清单不符。2022年6月13日,西湖区人社局向你单位发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限期改正指令。 

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将被告知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并将在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你单位有权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