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就业救助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09 10:05:56
来源:区人社局 点击率: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区财政安排资金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022年7-12月,全区共有1107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发放区级补贴402.94万元。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申报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400元。2022年7-12月,全区共有2户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享受灵活就业补贴8300元。

   (三)用工社保补贴政策。对本省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及劳务派遣至市、区两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外)招用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用工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2022年7-12月,全区用人单位尚无吸纳低保、低保边缘户。

   (四)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政策。市区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自主创业社保补贴。2022年7-12月,全区无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享受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五)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人员,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022年7-12月,全区已为3人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享受金额2.05万元。

西湖区人社局2022年下半年就业补助发放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