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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3-5/2023-2885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26 10:17
浏览次数: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为加强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区民政局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将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本次清理工作范围,共计2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各清理责任单位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各清理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并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清理结果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工作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解读人:楼颖平(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