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 | 负责科室 | 进度情况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围绕2023年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全力做好各项统计服务。 | 各科室 | 完成各专业统计月报监测、审核工作,并开展1-9月统计报表数据监测和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 12月底前 |
2 | 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 执法监督科 | 开展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行政等工作。 | 12月底前 |
3 | 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普查科 | 全面启动“五经普”单位清查,组织底册核查和查漏补漏;持续营造“五经普”宣传氛围。 | 12月底前 |
4 | 做好统计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维护工作,夯实“小升规”工作。 | 执法监督科 | 完成月度“小升规”申报审核工作。 | 每月底 |
5 | 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依托基层统计单元智治平台,强化基层统计单元化管理,提升基层自治能力。 | 统计科 | 完成基层统计队伍半年度考核;开展“走亲联心 民呼我为”“双千”等为企服务活动,走访多家重点企业和项目,做好统计服务指导工作。 | 12月底前 |
6 | 组织实施新一轮城镇住户调查、低收入农户、采购经理、月度劳动力等调查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平安浙江”“营商环境”等专项调查工作。 | 社情民意与住户调查科 | 完成月度劳动力调查、城镇住户调查等调查任务。 | 12月底前 |
7 | 推进浙企“最多报一次”、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智治等系统应用工作,以数字化改革服务统计现代化改革。 | 服务业调查科 | 全面上线推广“小升规”培育入库模块,加强数字化改革应用。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