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4-7/2023-2973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2022年西湖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查结果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根据西委办〔2020〕4号《中共西湖区委 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区2个镇街和13家预算单位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总体抽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39个自评项目的抽查,我局从两个维度进行评价,一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各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整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诸如执行率偏低、项目未能实施等情况;二是自评工作质量。大部分单位能按项目实际设置评价指标,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影响后续赋分的科学性。最终,结合两个维度的评分,最终得出综合评级:评级为“优”的项目31个,评级为“良”的项目7个,评级为“中”的项目1个。

二、存在问题

(一)单位填报目标及自评工作各科室配合度不强。

部分单位对绩效工作认识不足,存在将绩效评价工作简单理解为财务部门业务的现象,相关业务科室未能配合财务科室共同参与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出现项目目标填报、项目实施和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不精准。

部分单位预算项目申报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对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益指标具体细化较少,通过主观描述代替客观定量指标,导致项目实施方面操作性不强、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个别项目由于预算编制不精准,存在项目推进偏慢,资金执行率较低的现象。

(三)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填报数据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例如部分单位项目执行率指标自评得分未填写;二是项目实施效果评分无佐证依据或佐证依据欠缺;三是权重设置不合理,在自评分值设置时未能突出核心工作;四是未能按真实客观全面反映项目进行评价,部分单位项目自评分除资金执行率扣分外,其余均满分,未能说明执行率偏差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四)项目预算资金变动后未及时备案。

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预算资金全部或部分未能执行的情况,部门(单位)仅内部项目支出自行调整,没有及时向区财政局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科学合理的编报下年预算。

(三)落实自行监控工作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资金闲置的情况,及时调减相应资金,上缴财政统筹安排。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项目预算资金的,应及时调整绩效目标。

(四)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部门在收集、分析绩效执行信息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绩效自评,并逐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产生差异的原因,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持续向绩效管理目标靠拢,切实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西湖区财政局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