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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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征集2023年度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将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编制指引》)确定的事项范围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原则上应是拟于2023年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以街道名义作出决定的行政决策事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和可操作性。可围绕2023年工作重点、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民生保障事项等内容选择建议项目。若有建议项目,请填写《2023年度翠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0621518@qq.com
翠苑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