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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50256-5/2023-25959 文号: 双政〔2023〕16号
公布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杭州市双浦镇人民政府党务、 政务督查督办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本单位部署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科室(中心)

二、考核内容

1.区领导批示完成情况及交办的重点工作办理情况;

2.单位主要领导批示、日常交办及各类会议明确事项;

3.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三、工作程序

1.交办。由党政办根据考核内容视情拟定《督办单》(附件1),交办各承办单位。

2.承办。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办理,并反馈意见。

3.办结。党政办收到承办单位反馈后,做办结处理,并进行登记通报。

四、考核标准

总分100分,对完成情况不力的,按件次扣分。

1.未按时限办理的,每件次扣1分,每滞后1天,加扣1

2.反馈内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办的,每件次扣1分。

3.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每件次扣3分。

4.督查督办被上级部门点名通报进度滞后的,每件次扣2分。

5.其它经主要领导认定完成情况不力的,每件次扣3分。

以上为牵头责任部门扣分标准,如因协办部门未配合导致的,经牵头责任部门反馈并核实后,协办部门同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数在机关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对存在决策执行不力情况由纪委负责约谈

六、考核说明

1.党政办负责调查、审核、确定相关事项办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故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2.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办结的一事一议,由相关填写《督查督办免予扣分申请表》附件2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后,交党政办可不予扣分。

3.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附件1、2.doc


 

索引号

00250256-5/2023-25959

文号

双政〔2023〕16号

公布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杭州市双浦镇人民政府党务、
政务督查督办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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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本单位部署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科室(中心)

二、考核内容

1.区领导批示完成情况及交办的重点工作办理情况;

2.单位主要领导批示、日常交办及各类会议明确事项;

3.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三、工作程序

1.交办。由党政办根据考核内容视情拟定《督办单》(附件1),交办各承办单位。

2.承办。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办理,并反馈意见。

3.办结。党政办收到承办单位反馈后,做办结处理,并进行登记通报。

四、考核标准

总分100分,对完成情况不力的,按件次扣分。

1.未按时限办理的,每件次扣1分,每滞后1天,加扣1

2.反馈内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办的,每件次扣1分。

3.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每件次扣3分。

4.督查督办被上级部门点名通报进度滞后的,每件次扣2分。

5.其它经主要领导认定完成情况不力的,每件次扣3分。

以上为牵头责任部门扣分标准,如因协办部门未配合导致的,经牵头责任部门反馈并核实后,协办部门同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数在机关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对存在决策执行不力情况由纪委负责约谈

六、考核说明

1.党政办负责调查、审核、确定相关事项办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故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2.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办结的一事一议,由相关填写《督查督办免予扣分申请表》附件2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后,交党政办可不予扣分。

3.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