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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23-2630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仲裁公告】连东阁与杭州喵音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日期: 2023-04-25 10:00
浏览次数:
杭州喵音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连东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2)4554号)已经审理终结。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喵音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连东阁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工资15599.62元;二、被申请人杭州喵音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连东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7500元。上述款项共计23099.62元,被申请人应当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三、驳回申请人连东阁其他仲裁请求。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2)455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本委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4楼419室),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情形,可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