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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西湖区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杭民发〔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本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分为五类:
第一类:审批成立的经营性公墓。
第二类: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第三类:依法登记备案的在运行的养老机构。
第四类:依法登记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第五类: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
二、检查比例
1.经营性公墓:100%。
2.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10%。
3.养老机构:10%。
4.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
5.社区(村):1%。
三、检查结果
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均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执法人员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规范掌上录入检查结果。具体按照《杭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杭民发〔2020〕88号)要求操作执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期进行复查。整改结果的后续处置,原则上要在任务结束后3个月内完结并录入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检查方案、内容标准、时间节点,根据部门职责,规范设置任务,细化检查流程,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提升监管效能。积极运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在抽取对象环节关联信用规则,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检查对象降低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依据“能联尽联”原则,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提高跨部门监管率。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