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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50245-0/2023-26370 文号: 西北办〔2023〕8号
公布日期: 2023-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武义县“4.17”、北京市“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王浩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地省、市《关于聚焦六个重点巩固提升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红线”“底线”,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亚运”目标,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工作举措、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消防安全风险,为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的消防工作基础。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三、整治重点对象及内容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组织发动行业部门及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聚焦“六个重点”,全面更新、完善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医院的底数,掌握基础信息,扭转底数不清晰、风险不托底的被动局面。同时,按照隐患风险等级确认红、黄、绿三个等级,对红色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用好“巡一次”“查一次”“罚一次”“督一次”手段“能消则消”,进一步消除量大面广的黄色隐患,开展定期排查,确保“应消尽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业企业。各社区要明确掌握辖区内工业企业底数及消防安全状况,要将厂中厂、园中园作为这次排查整治的突出企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对其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全链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逐一明确应急措施,确保“底数清、隐患除、措施明”。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企业等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营业期间动火施工、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不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防火分区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落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

(二)居住出租房。派出所和社区要加大对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开展隐患“回头看”,重点整改防盗窗、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进户入店、违规充停”等三大突出风险。发现严重隐患及违法行为的,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从严从重开展行政处罚。推广出租房“四件套”配备和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全力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要结合既有情况,动态更新、确切掌握居住与生产经营合用的自建房(沿街店铺)底数。重点治理改为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的村(居)民自建房和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章搭建、外窗和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尤其要紧盯三合一、木楼梯、通天房等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问题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落实警示教育,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浓厚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氛围。

(四)高层建筑。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3〕10号)要求,继续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小程序,落实单位每月自查、社区每月排查、消防部门重大隐患核查三级排查整改流程,重点检查整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登高场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不足、未落实值班制度等问题。对存在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瘫痪、消防登高场地覆绿的高风险高层建筑,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

(五)养老机构。老年人因行动不便,逃生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弱,发现起火后因受到惊吓或反应迟缓等多方面原因,有效逃生难,易造成亡人事故。要重点查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心板、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设置影响人员逃生障碍物、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未定期开展人员疏散演练等问题隐患,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医院。吸取北京市“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依法重点查处违章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安装防盗防护设施、特殊功能用房(如手术室、住院部)消防条件不足等突出问题。要推进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育一批医疗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典型单位并推广经验,切实提升医院消防自主管理能力。

(七)电动自行车。强化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集中整治期间,各社区要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场所进行一次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抽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改装、兜售废旧、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标)电池等违法行为。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点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教育群众自觉避免违规充停和使用行为。对集中充电装置数量无法满足群众充电需求的,要尽快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确保群众充得到、充得起。对排查发现的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坚决做到立查立改、警示告知,并登记造册,强化滚动抽查,避免隐患反复。

四、实施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所有单位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改,做到边排查、边督促整改、边登记,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闭环整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结合护航亚运“清查”行动,形成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见附件2)并进行红、黄、绿分级管理标注,全面落实闭环整改工作。

(三)攻坚销号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以查漏补缺和化解整改为主要内容,对重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各社区要逐一研究制定攻坚方案,确保消防安全,按照区消安委工作指令,对红、黄隐患单位定期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反复性,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范围内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化综合监管。按照《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七个一”活动的通知》(西消安委办〔2023〕19号)要求,各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区消安委将对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镇街或行业,按要求实施通报、警示、约谈、挂牌机制,全力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三)紧盯防控要点。根据2023年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查在建工地违规电焊、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各社区一旦发现隐患线索,需第一时间对接消防部门,加强后续执法与处置。二是要继续深化“三老场所”,针对“三老”场所开展排查和敲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人群、突出重点提醒事项,做好工作统筹。三是6月底以前全区所有居住小区开展“宣传演练进小区”行动,社区要在各小区内组织不少于一次真人逃生演练,在楼道内张贴警示案例及标语、居民消防安全公约。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于红、黄隐患等级单位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五)强化跟踪问效。此次集中攻坚行动纳入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平安创建考核。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将严肃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

4月起,每月7日和22日前,各社区报送《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至街道消安办(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3906506083浙政钉同号)。4月24日前,各社区需将居住与生产经营合用的自建房(沿街店铺)集中连片区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30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住院部床位30人以上医院、30人以上养老院底数清单报街道消安办,10月底前,有更新情况的每月22日报街道消安办备案。5月14日前,各社区需基本确保重点监管场所“清仓见底”,掌握10人以下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29人居住出租房、高层住宅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住院部床位30人以下医院、30人以下养老院底数,上述场所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更新底数名单,并报街道消安办备案;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上报区消安委督办整改。上述报送内容均需填写“三张清单”(见附件2)报区消安委办办公室(联系人:蒋志娟;联系电话:15857103201浙政钉同号)。其他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人以下居住出租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含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场所,社区要开展巡查检查,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做好存档备查,同时督改火灾隐患。

附件:1.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

行动情况汇总表

2.“三张清单”示例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联系方式:统计时间:年月日

排查单位数(家)

共计发现隐患(处)

督改隐患(处)

行政处罚(起)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起)

临时查封(处)

拘留(人)

工业企业

居住出租房

生产经营性自建房

高层建筑

电动自行车

养老机构

医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4月24日印发


 

索引号

00250245-0/2023-26370

文号

西北办〔2023〕8号

公布日期

2023-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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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武义县“4.17”、北京市“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王浩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地省、市《关于聚焦六个重点巩固提升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红线”“底线”,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亚运”目标,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工作举措、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消防安全风险,为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的消防工作基础。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三、整治重点对象及内容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组织发动行业部门及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聚焦“六个重点”,全面更新、完善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医院的底数,掌握基础信息,扭转底数不清晰、风险不托底的被动局面。同时,按照隐患风险等级确认红、黄、绿三个等级,对红色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用好“巡一次”“查一次”“罚一次”“督一次”手段“能消则消”,进一步消除量大面广的黄色隐患,开展定期排查,确保“应消尽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业企业。各社区要明确掌握辖区内工业企业底数及消防安全状况,要将厂中厂、园中园作为这次排查整治的突出企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对其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全链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逐一明确应急措施,确保“底数清、隐患除、措施明”。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企业等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营业期间动火施工、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不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防火分区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落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

(二)居住出租房。派出所和社区要加大对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开展隐患“回头看”,重点整改防盗窗、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进户入店、违规充停”等三大突出风险。发现严重隐患及违法行为的,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从严从重开展行政处罚。推广出租房“四件套”配备和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全力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要结合既有情况,动态更新、确切掌握居住与生产经营合用的自建房(沿街店铺)底数。重点治理改为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的村(居)民自建房和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章搭建、外窗和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尤其要紧盯三合一、木楼梯、通天房等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问题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落实警示教育,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浓厚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氛围。

(四)高层建筑。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3〕10号)要求,继续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小程序,落实单位每月自查、社区每月排查、消防部门重大隐患核查三级排查整改流程,重点检查整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登高场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不足、未落实值班制度等问题。对存在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瘫痪、消防登高场地覆绿的高风险高层建筑,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

(五)养老机构。老年人因行动不便,逃生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弱,发现起火后因受到惊吓或反应迟缓等多方面原因,有效逃生难,易造成亡人事故。要重点查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心板、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设置影响人员逃生障碍物、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未定期开展人员疏散演练等问题隐患,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医院。吸取北京市“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依法重点查处违章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安装防盗防护设施、特殊功能用房(如手术室、住院部)消防条件不足等突出问题。要推进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育一批医疗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典型单位并推广经验,切实提升医院消防自主管理能力。

(七)电动自行车。强化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集中整治期间,各社区要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场所进行一次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抽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改装、兜售废旧、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标)电池等违法行为。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点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教育群众自觉避免违规充停和使用行为。对集中充电装置数量无法满足群众充电需求的,要尽快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确保群众充得到、充得起。对排查发现的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坚决做到立查立改、警示告知,并登记造册,强化滚动抽查,避免隐患反复。

四、实施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所有单位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改,做到边排查、边督促整改、边登记,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闭环整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结合护航亚运“清查”行动,形成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见附件2)并进行红、黄、绿分级管理标注,全面落实闭环整改工作。

(三)攻坚销号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以查漏补缺和化解整改为主要内容,对重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各社区要逐一研究制定攻坚方案,确保消防安全,按照区消安委工作指令,对红、黄隐患单位定期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反复性,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范围内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化综合监管。按照《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七个一”活动的通知》(西消安委办〔2023〕19号)要求,各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区消安委将对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镇街或行业,按要求实施通报、警示、约谈、挂牌机制,全力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三)紧盯防控要点。根据2023年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查在建工地违规电焊、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各社区一旦发现隐患线索,需第一时间对接消防部门,加强后续执法与处置。二是要继续深化“三老场所”,针对“三老”场所开展排查和敲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人群、突出重点提醒事项,做好工作统筹。三是6月底以前全区所有居住小区开展“宣传演练进小区”行动,社区要在各小区内组织不少于一次真人逃生演练,在楼道内张贴警示案例及标语、居民消防安全公约。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办各中心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于红、黄隐患等级单位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五)强化跟踪问效。此次集中攻坚行动纳入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平安创建考核。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将严肃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

4月起,每月7日和22日前,各社区报送《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至街道消安办(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3906506083浙政钉同号)。4月24日前,各社区需将居住与生产经营合用的自建房(沿街店铺)集中连片区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30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住院部床位30人以上医院、30人以上养老院底数清单报街道消安办,10月底前,有更新情况的每月22日报街道消安办备案。5月14日前,各社区需基本确保重点监管场所“清仓见底”,掌握10人以下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29人居住出租房、高层住宅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住院部床位30人以下医院、30人以下养老院底数,上述场所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更新底数名单,并报街道消安办备案;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上报区消安委督办整改。上述报送内容均需填写“三张清单”(见附件2)报区消安委办办公室(联系人:蒋志娟;联系电话:15857103201浙政钉同号)。其他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3人以下居住出租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含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场所,社区要开展巡查检查,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做好存档备查,同时督改火灾隐患。

附件:1.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

行动情况汇总表

2.“三张清单”示例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联系方式:统计时间:年月日

排查单位数(家)

共计发现隐患(处)

督改隐患(处)

行政处罚(起)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起)

临时查封(处)

拘留(人)

工业企业

居住出租房

生产经营性自建房

高层建筑

电动自行车

养老机构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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