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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5-0/2023-26594
文号
西北办〔2023〕10号
公布日期
2023-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北山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6 11:23
浏览次数:
机关各办(中心)、各社区(楼宇)、辖区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北山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陈国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汪 蓉(党工委副书记)
樊卫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凤素芳(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卢蔚文(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建忠(党政综合办)
周 荣(党建工作办)
胡晓冬(公共服务办)
金 岳(平安建设办)
杨海苗(区域发展办)
邢 屹(公共服务办)
缪鑫婕(公共服务办)
蒋海萍(北山司法所)
陈 军(市场监督管理所)
蒋 瑶(北山派出所)
刘 勇(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谢利珍(专职精卫家访医生)
林 燕(仁爱家园北山街道残疾人之家)
李 莹(宝石社区)
沈 强(友谊社区)
陈丽红(松木场社区)
王仕杰(曲院社区)
杨晓玲(上保社区)
朱民军(金祝社区)
郇伟科(沿山河社区)
邱佳琪(白沙泉楼宇)
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由樊卫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晓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
(一)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1、组织协调街道精神卫生工作,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医疗救助机制。
3、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4、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和消除歧视。
6、营造崇尚精神、心理健康和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二)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精卫办)
1、承担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各部门、各社区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
3、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预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4、为街道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建言献策。
(三)党政综合办公室
做好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社区落实相应工作职责。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
1、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中,并定期组织考核,对因思想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而导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特大案(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追究。
2、牵头协调加强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有肇事肇祸倾向人员的管理,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措施,抓好整改,确保管控到位。
3、组织指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三级平台的建设,配合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
1、人社线:
负责协调病情稳定病人再就业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给予扶持,为已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2、民政线:
1、负责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患者家庭的救助工作,牵头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
2、牵头做好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救助工作。
3、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残联线:
1、协助开展精神康复机构的建设和康复业务指导,开展“三疗一教育”康复工作。
2、负责精神残疾患者的医疗康复救助,协助推广使用二代或其他副作用小、效果好的抗精神病药物。
3、组织精神障碍患者到社区康复机构参加康复活动。
(六)党建综合办
1、负责牵头开展在校师生的精神心理卫生工作。
2、对教师,校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能力。
3、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对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牵头负责为在册并同意纳入社区随访服务网络的患者提供随访、康复指导等服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2、为政府部门出谋划策,为有关部门及镇街提供精神卫生专业的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师资。
3、协助公安、综治及社区做好患者应急处置工作,为患者应急处置提供一定的医疗服务。
4、为“仁爱家园”工疗站提供社区康复技术指导。
(八)市场监管所
牵头做好抗精神病药物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九)司法所
1、做好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普及法律常识。
2、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相关法律帮助。
(十)派出所
1、牵头组建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处置网络,联合平安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等有关部门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底排查,督促患者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
2、负责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或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紧急处置和社区管理工作,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患者或疑似患者,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及时送医,同时做好途中的护送工作。
3、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救助工作,配合镇街、综治、卫计等部门做好所有患者的日常管控工作。
(十一)工会
1、关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健康状况,适时组织心理、精神健康讲座。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心理、精神健康服务工作中。
3、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实施倾斜性疗休养政策,保障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合理诉求。
(十二)团委
1、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
2、完善精神心理卫生志愿者服务体系。
(十三)妇联
1、负责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的精神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2、为患病的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四)各社区
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1、建立由多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制度。
2、牵头组织社区建立由平安建设办、公安、公共服务办卫生线、残联线、民政线等线社工及志愿者和患者家属等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小组。
3、负责对辖区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患者的排查管理工作。
4、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实施个案管理,组建个案服务团队。
5、协助卫生部门为本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档案、联合卫生部门定期随访。
6、根据病情需要,协助或督促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
7、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8、负责辖区内所有精神障碍患者的具体管控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9、组织开展辖区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及动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社区随访服务管理等工作。
10.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
报:区卫健局、区精卫办
送:街道三副班子成员、调研员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