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20-7/2023-2672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会议六届二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复函


 

蔡阳敢委员:

您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行政机关涉行政诉讼工作的建议件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18个单位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全面建立并压实法治建设及考核第一责任人意识与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并获评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及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然而,通过对近几年我区行政机关涉及行政诉讼情况调研分析,发现行政机关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我区行政机关败诉率居高不下,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我们在明确问题的同时,也对我区行政机关涉行政诉讼败诉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为程序违法、超越法定职权、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履职不当、证据意识不强、适用法律错误、执法能力不足、行政应诉讼能力不足等。并就行政诉讼败诉问题给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强化自我纠错责任;三是畅通救济渠道,增加调解,减少滥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杜绝或减少违法行政行为,重塑行政公信力。

二、已开展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难题化解。召开全区“两高一低”推进会,各责任单位沟通协调待化解案件。开展行政诉讼纠纷集中化解攻坚行动,由区领导挂帅,区领导靠前指挥,各单位配合落实,包案化解成效显著,推动“两高一低”难题破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拓宽复议渠道,多元化解争议。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年”“规范提升年”“队伍建设年”“三个年”活动,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影响力。落实“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工作。每季度制作“两高一低”报表向本级党委政府进行案件数据汇报,严格向相关部门抄告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文书。

(三)加强调解引导,健全互动机制。加强行政诉讼风险排查,摸清底数、强化分类,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联动,对系列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做到重点案件重点化解、重点领域重点施策、重点问题重点突破,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创新执法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年”行动,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

(五)学习合法性审查,管理重大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工作。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编制公布西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区各部门、各镇(街道)按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或事项标准。举办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培训会。

三、建议采纳情况

(一)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是将《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参考》作为常态化案例指导手段,定期发布,通过新法新规宣导、信息公开案例评析、典型败诉案例剖析等举措为基层执法单位提供执法指导。二是多次组织召开“以案说法”学法培训会、基层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等指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杜绝本领恐慌,强化程序意识,尽快解决或者减少执法行为本身不当或违法情况的发生,并邀请理论知识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高校教授、法学专家、律师等进行授课,全面提升全区各单位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三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确保所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对于“坚持实事求是,强化自我纠错责任”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是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杭州市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促进担当作为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设定集体会商、容错免责申报等机制,消除涉案单位出于纪检、审计等顾虑,对于行政争议不敢化解、不愿化解、“宁判不调”的心态,提高其担当作为化解争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复议审查监督力度。对于有问题的行为严审严判,该纠错就纠错,该发风险告知就发,有普遍问题就提建议书。三是督促加大排名通报力度,按季度通报区各部门、各镇街行政案件发案量、败诉率、出庭率情况,并转发区法院《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及指引》专项白皮书,结合败诉原因,提出指引和建议,不断攻克执法难点、痛点、堵点。

(三)对于“畅通救济渠道,增加调解,减少滥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方面全力抓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第三方行政争议调解机构作用,将行政争议的调解应拓展到各个阶段,尤其是化解在前端,提升全区行政案件调撤率。另一方面以“联动协作机制”为抓手,健全府院常态互动机制、资源合作共享机制、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在矛盾初发阶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合法合理调解争议,开创全区行政审判和府院互动工作新局面。

(四)对于“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杜绝或减少违法行政行为,重塑行政公信力”的采纳情况:已采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西湖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区司法局文件制定出台有关指导文件,常态化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专项清理工作。联合区相关部门,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企政策文件,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营造更加公正的市场环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在今年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上,区司法局围绕《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开展讲法。

四、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要强化履职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在执法环节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复议环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化解主渠道作用,在诉讼环节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自行纠错。二要强化程序意识。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牢记“法有规定不可违,法无授权即禁止”。严格遵守受理、立案、办理、告知、送达等程序;在涉及相对人权利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权利,遵守法定期限等。避免因程序错误而引发行政复议及诉讼,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三要强化证据意识。工作前收集材料,工作时做好留痕,有迹可循便于复盘。取证过程中合法合规地存储现场提取的信息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证据与证据间形成证据链,做到证据确凿,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二)开展常态化培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增强法律知识功底,为更加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打下坚实理论基础,为更加有效提升复议及应诉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好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形式,细化培训内容,强化考核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加强新进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培训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自觉履职担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法治政府全流程构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省级“互联网+监管”要求,及时认领监管事项,开展执法事项梳理、核查,完成执法人员入库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应诉复议责任,依法有序、及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时接收复议诉讼答复通知书、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进展。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率。

(四)推进多元化调解,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将调解挺在前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各类案件和纠纷的手段和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继续引入并发挥第三方专业调解力量,以争议化解为导向,以案前调解为切入点,将行政复议办案与调解进行分阶段处置,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五)聚焦考核任务,持续加强诉讼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执行考核要求,督促加大排名通报力度。按季度通报区各部门、各镇街行政案件“两高一低”情况;继续落实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对有败诉风险的单位,及时制发《败诉风险提示函》,督促相关单位推进矛盾争议协调解决。

二是持续强化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法治责任,由司法局牵头召集全区“两高一低”推进会,就待化解案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沟通,指导开展行政诉讼纠纷集中化解攻坚行动。

三是强化府院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与法院对照行政诉讼数据,了解掌握“两高一低”情况,带领存在较多败诉风险案件的镇街单位至法院沟通协调,尤其是对于败诉高风险案件,实现个案分析,逐个突破,提前落实化解措施,减少考核失分,做到案结事了。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谭肖华,联系电话:057********52)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4日

 

索引号

00250220-7/2023-2672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会议六届二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2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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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阳敢委员:

您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行政机关涉行政诉讼工作的建议件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18个单位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全面建立并压实法治建设及考核第一责任人意识与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并获评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及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然而,通过对近几年我区行政机关涉及行政诉讼情况调研分析,发现行政机关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我区行政机关败诉率居高不下,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我们在明确问题的同时,也对我区行政机关涉行政诉讼败诉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为程序违法、超越法定职权、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履职不当、证据意识不强、适用法律错误、执法能力不足、行政应诉讼能力不足等。并就行政诉讼败诉问题给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强化自我纠错责任;三是畅通救济渠道,增加调解,减少滥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杜绝或减少违法行政行为,重塑行政公信力。

二、已开展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难题化解。召开全区“两高一低”推进会,各责任单位沟通协调待化解案件。开展行政诉讼纠纷集中化解攻坚行动,由区领导挂帅,区领导靠前指挥,各单位配合落实,包案化解成效显著,推动“两高一低”难题破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拓宽复议渠道,多元化解争议。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年”“规范提升年”“队伍建设年”“三个年”活动,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影响力。落实“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工作。每季度制作“两高一低”报表向本级党委政府进行案件数据汇报,严格向相关部门抄告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文书。

(三)加强调解引导,健全互动机制。加强行政诉讼风险排查,摸清底数、强化分类,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联动,对系列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做到重点案件重点化解、重点领域重点施策、重点问题重点突破,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创新执法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年”行动,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

(五)学习合法性审查,管理重大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工作。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编制公布西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区各部门、各镇(街道)按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或事项标准。举办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培训会。

三、建议采纳情况

(一)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是将《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参考》作为常态化案例指导手段,定期发布,通过新法新规宣导、信息公开案例评析、典型败诉案例剖析等举措为基层执法单位提供执法指导。二是多次组织召开“以案说法”学法培训会、基层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等指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杜绝本领恐慌,强化程序意识,尽快解决或者减少执法行为本身不当或违法情况的发生,并邀请理论知识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高校教授、法学专家、律师等进行授课,全面提升全区各单位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三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确保所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对于“坚持实事求是,强化自我纠错责任”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是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杭州市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促进担当作为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设定集体会商、容错免责申报等机制,消除涉案单位出于纪检、审计等顾虑,对于行政争议不敢化解、不愿化解、“宁判不调”的心态,提高其担当作为化解争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复议审查监督力度。对于有问题的行为严审严判,该纠错就纠错,该发风险告知就发,有普遍问题就提建议书。三是督促加大排名通报力度,按季度通报区各部门、各镇街行政案件发案量、败诉率、出庭率情况,并转发区法院《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及指引》专项白皮书,结合败诉原因,提出指引和建议,不断攻克执法难点、痛点、堵点。

(三)对于“畅通救济渠道,增加调解,减少滥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采纳情况:已采纳。一方面全力抓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第三方行政争议调解机构作用,将行政争议的调解应拓展到各个阶段,尤其是化解在前端,提升全区行政案件调撤率。另一方面以“联动协作机制”为抓手,健全府院常态互动机制、资源合作共享机制、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在矛盾初发阶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合法合理调解争议,开创全区行政审判和府院互动工作新局面。

(四)对于“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杜绝或减少违法行政行为,重塑行政公信力”的采纳情况:已采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西湖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区司法局文件制定出台有关指导文件,常态化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专项清理工作。联合区相关部门,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企政策文件,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营造更加公正的市场环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在今年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上,区司法局围绕《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开展讲法。

四、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要强化履职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在执法环节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复议环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化解主渠道作用,在诉讼环节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自行纠错。二要强化程序意识。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牢记“法有规定不可违,法无授权即禁止”。严格遵守受理、立案、办理、告知、送达等程序;在涉及相对人权利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权利,遵守法定期限等。避免因程序错误而引发行政复议及诉讼,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三要强化证据意识。工作前收集材料,工作时做好留痕,有迹可循便于复盘。取证过程中合法合规地存储现场提取的信息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证据与证据间形成证据链,做到证据确凿,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二)开展常态化培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增强法律知识功底,为更加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打下坚实理论基础,为更加有效提升复议及应诉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好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形式,细化培训内容,强化考核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加强新进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培训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自觉履职担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法治政府全流程构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省级“互联网+监管”要求,及时认领监管事项,开展执法事项梳理、核查,完成执法人员入库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应诉复议责任,依法有序、及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时接收复议诉讼答复通知书、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进展。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率。

(四)推进多元化调解,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将调解挺在前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各类案件和纠纷的手段和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继续引入并发挥第三方专业调解力量,以争议化解为导向,以案前调解为切入点,将行政复议办案与调解进行分阶段处置,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五)聚焦考核任务,持续加强诉讼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执行考核要求,督促加大排名通报力度。按季度通报区各部门、各镇街行政案件“两高一低”情况;继续落实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对有败诉风险的单位,及时制发《败诉风险提示函》,督促相关单位推进矛盾争议协调解决。

二是持续强化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法治责任,由司法局牵头召集全区“两高一低”推进会,就待化解案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沟通,指导开展行政诉讼纠纷集中化解攻坚行动。

三是强化府院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与法院对照行政诉讼数据,了解掌握“两高一低”情况,带领存在较多败诉风险案件的镇街单位至法院沟通协调,尤其是对于败诉高风险案件,实现个案分析,逐个突破,提前落实化解措施,减少考核失分,做到案结事了。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谭肖华,联系电话:057********52)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