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主要从事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化解。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止。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9747560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人民调解员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以邮件形式通知。 3.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①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直接进行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将通知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涉及人民调解、法律基础知识等方面。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5.待遇: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区司法局编外人员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西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511343。 附:西湖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表(人民调解员).doc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6日 西湖区司法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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