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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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西湖区教育局认定,下列人员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6月2日16时之前向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QQ邮箱:3565927521)。
本次教师资格证、《西湖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共440人)2023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第一批次共440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