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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语办〔2021〕6号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杭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语委,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杭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杭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杭州市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市城市文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和《规划》要求,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方言文化资源,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环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为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贡献语言文字的力量。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基本普及普通话,继续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明显提高;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依法管理的体制和齐抓共管的机制更加健全;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语言文字“1+X”工作体系,健全多层面多部门协同监管的现代化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发挥好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作用,各语委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建立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工作指标体系,全面形成社会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局面。
1.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的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和督导工作行动计划。
2. 完善各级语委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坚持地方政府主导,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语委成员单位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常态化工作,健全多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联动机制。
3. 开展语言文字使用监管治理工程。逐步建立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四大领域场所用语用字开展重点监测,建立语言文字监测通报制度。
4. 实施新一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社会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统一部署,依据省级标准,重点围绕语委成员单位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情况、专家队伍与语委成员单位协同工作成效、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全面提升情况等,有计划开展第二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提升工程
始终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分批制定工作指导标准,完善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巩固区域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
5. 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建设。发挥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重点培养学生语言文字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标体系,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和比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建设。
6. 乡村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坚持把乡镇街道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重点领域,在前期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开展培训进农村、测试进乡镇、推普员进社区等活动,逐步推进“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2.0”建设,推动由“会讲会用”向“讲好用好”转变。
7. 重点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各级语委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及本系统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党政机关发挥龙头作用,重点开展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公文通告规范化培训、行政服务中心语言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新闻媒体发挥示范作用,重点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规范网络用语用字,创新语言生活平台;公共服务行业发挥窗口作用,重点加强用语用字国家主权意识,开展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与评价,创设城市国际化公示语系列规范化应用环境。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研究水平提升工程
构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体系,加快语言文字智库和科研机构建设,促进语言文字研究成果社会应用。
8. 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市级语言文字专家库,发挥市级专家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各区、县(市)专家对语委成员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评估。
9. 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基础研究。建立市级语言文字研究中心,发挥市属高校语委教学研作用,培育一批高水平语言应用学人才。深入研究语言文化价值,积极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充分发挥语言信息技术在“数智杭州”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广泛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实践交流活动。
10. 加强语言文字科研成果推广。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本市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与成果推广,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校和企业发展语言智能、语言教育、语言翻译、语言创意等语言产业。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将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与全民阅读活动、城乡社区教育和文化名城、文明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
11. 实施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全面开展大中小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大赛,完善各级各类赛事比赛模式,建设学生课文朗诵示范库。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面向全校师生中华经典诵读、诗词讲解、汉字书写和学生篆刻等活动,市属高校积极参加浙江省大学生经典诵读学科竞赛。完善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模式,逐步向中小学生推广。
12. 实施骨干教师经典诵写讲工程。推进杭州市骨干教师经典诵写讲工程,不断夯实我市中华经典传承事业发展基础。在“骨干教师经典诵读”“讲好中国故事双语诵读经典”培训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系列课程,鼓励各区、县(市)实施语言文化师训项目,全面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
13. 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群众参与,鼓励语委成员单位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社团活动。培养一批经典诵读指导师资,推动各地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中华经典诵写讲培训、比赛、展示活动。
(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社会发展工程
加强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培训中心能力建设,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和需求调研,建设服务资源,丰富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品牌。
14. 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测试服务水平。推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常态化进程,继续开展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网络信息等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语言文字职业能力培训。深化教师、大学生、公务员、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和窗口服务人员等重要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测试工作。
15. 开展方言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行动。科学保护方言文化资源,推动杭州地方方言及口头文化保护性调查、监测、保存与研究。建立网上方言博物馆,探索开展方言资源进文化礼堂等活动,发挥方言文化传承作用,推动研究成果向社会价值转化。
16.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多元化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数字化建设,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校语言文字能力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方言保护与利用等重大项目纳入其中,逐步建立语言文字数字化展示平台。健全语言服务机制,提升对特定人群的语言服务以及应急语言服务能力。支持高校加强语言文化中外合作交流,拓展对外传播平台和途径,推动中华经典文化的海外传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依法治语,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执法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激励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加强农村、民族和偏远地区推普宣传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提高宣传效果。在巩固加强主流媒体、公共场所等阵地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扩大宣传半径,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制度规范标准和各类活动,提高语言文字的社会影响力。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