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建议征集、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