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5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项斯羽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5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各镇街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解答

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十九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并履行指导、监督、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十条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相应条件,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资料;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建筑面积和进度等情况,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办法。此外,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九条还分别明确了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乡镇)相关物业方面职责。

二、坚持党建统领,夯实红色堡垒基础

全区通过社区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各镇街、社区积极挖掘热心社区事务的优秀党员、支部书记、“两代表一委员”和有行政管理、财务审计及工程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物管会筹建、选举与管理,推动党建统领下的物管会组建。截至目前,已组建的业委会党员占比50%以上,新组建的物管会党员占比74%。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成立党支部;暂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通过组建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或社区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的党组织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兼职”要求,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建立健全党建统领物业管理提升考赛机制,着力形成区、镇街、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小区党组织统领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建共治的机制。

三、加强考核力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为使物业企业更好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同时根据杭州市住保局物业管理项目考核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各镇街每年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考核,从物业日常服务管理、电梯消防安全等六大项41小项工作入手,对区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同时针对投诉多、问题多的项目增加考核频次,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与项目评优、资金补助、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息评优等挂钩,以此提升物业服务意识。具体做法是:1、公布考评结果。定期统一公布住宅小区的考评结果、分类排名情况,接受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排名靠后的小区,由房产主管部门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2、实施分类监管。房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住宅小区的考评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得分排名靠后或者有关专项工作被多次扣分的项目,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3、实施联合奖惩。房产主管部门,物业行业协会应根据考评结果作为市住宅小区“美好家园”、西湖区精品物业验收评定,物业服务补助资金发放、优秀示范项目和先进典型选树,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星级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原野         联系电话:87707635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 12日

 

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5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26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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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斯羽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5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各镇街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解答

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十九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并履行指导、监督、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十条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相应条件,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资料;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建筑面积和进度等情况,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办法。此外,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九条还分别明确了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乡镇)相关物业方面职责。

二、坚持党建统领,夯实红色堡垒基础

全区通过社区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各镇街、社区积极挖掘热心社区事务的优秀党员、支部书记、“两代表一委员”和有行政管理、财务审计及工程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物管会筹建、选举与管理,推动党建统领下的物管会组建。截至目前,已组建的业委会党员占比50%以上,新组建的物管会党员占比74%。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成立党支部;暂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通过组建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或社区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的党组织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兼职”要求,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建立健全党建统领物业管理提升考赛机制,着力形成区、镇街、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小区党组织统领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建共治的机制。

三、加强考核力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为使物业企业更好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同时根据杭州市住保局物业管理项目考核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各镇街每年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考核,从物业日常服务管理、电梯消防安全等六大项41小项工作入手,对区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同时针对投诉多、问题多的项目增加考核频次,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与项目评优、资金补助、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息评优等挂钩,以此提升物业服务意识。具体做法是:1、公布考评结果。定期统一公布住宅小区的考评结果、分类排名情况,接受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排名靠后的小区,由房产主管部门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2、实施分类监管。房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住宅小区的考评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得分排名靠后或者有关专项工作被多次扣分的项目,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3、实施联合奖惩。房产主管部门,物业行业协会应根据考评结果作为市住宅小区“美好家园”、西湖区精品物业验收评定,物业服务补助资金发放、优秀示范项目和先进典型选树,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星级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原野         联系电话:87707635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