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5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韩爱珠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当前建筑业面临困难分析及发展的建议》(191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区财政局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很有前瞻性,对我区建筑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今后将加以探索和实践。围绕加强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以来,我区当前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修订《杭州市西湖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2022年,我区共向9家建筑业企业发放财政扶持资金948.65万元。同时结合前三年的建筑业资金奖补反馈情况,新的意见在资质升级、创优夺杯、技术创新、企业引进及稳步增长等方面做了完善,政策的资金补助力度较以前有了较大提升,在扶持的范围方面也做了增加,为引进企业、留住企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推动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通过对夯实建设主体的权责,加大区属建筑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力度;通过对留用地、创新型用地、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政策引导,鼓励将业务发包给区属优质企业。

3、出台《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我局围绕奋力打造高颜值城乡实践范例目标,聚力打造标志性成果,出台了第一个区级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同时还专题设计了“西子杯”奖项,评选出12项优质工程。

4、成立了建设行业协会。为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新机遇,西湖区建筑行业协会变更为西湖区建设行业协会。由此,全区充分利用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杭州市建设行业名列前茅的优势,整合投资咨询、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业务资源和专业能力,更加有利于推动全区建设行业综合发展。

此外,根据省市区关于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要求,我局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市场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23年浙江省试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届时结合您提到的经营管理水平低、工程质量差的企业,我区也会定期将检查发现该类企业名单定时推送招投标领域,作为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参考。

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2023年我局新修订的扶持意见中明确,对当年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企业获国家级工法、浙江省工法的,给予资金奖励。这对建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科研投入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同时,在项目现场,施工单位应严把工程质量关,不断提高施工技术,顺应建筑业工业化、绿色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质安监部门,要根据今年新发布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

3、我区建筑业顺应国家政策导向进行转变。一是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在实现工程功能的基础上更好、更快、更省,在人才、技术、经营方向做出调整。二是以创新赋能推动企业变革,引入BIM技术,打造云平台管理和“智慧工地”等有效有段,有力推动创新赋能项目“加速度”、“提品质”、“保安全”。三是要探索 “投、建、运、管”四位一体综合经营的发展道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拥抱市场,深耕厚植“建筑业”,持续优化多元产业。

4、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一是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二是妥善用好EPC模式招标。三是鼓励建设单位选用区属企业。四是实施房建市政工程领域联合体投标试点方案。

5、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近年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如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其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中还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的理由,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必须用于相关工程建设,商业银行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不得擅自划扣,归属房地产开发子公司的,母公司不得抽调。在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方面,接下来将是政府研究和探索的重要方向,坚决杜绝发生工程款拖欠问题。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葛林峰  联系电话:87995893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 12日

 

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5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26 18:30

浏览次数:

韩爱珠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当前建筑业面临困难分析及发展的建议》(191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区财政局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很有前瞻性,对我区建筑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今后将加以探索和实践。围绕加强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以来,我区当前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修订《杭州市西湖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2022年,我区共向9家建筑业企业发放财政扶持资金948.65万元。同时结合前三年的建筑业资金奖补反馈情况,新的意见在资质升级、创优夺杯、技术创新、企业引进及稳步增长等方面做了完善,政策的资金补助力度较以前有了较大提升,在扶持的范围方面也做了增加,为引进企业、留住企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推动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通过对夯实建设主体的权责,加大区属建筑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力度;通过对留用地、创新型用地、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政策引导,鼓励将业务发包给区属优质企业。

3、出台《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西子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我局围绕奋力打造高颜值城乡实践范例目标,聚力打造标志性成果,出台了第一个区级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同时还专题设计了“西子杯”奖项,评选出12项优质工程。

4、成立了建设行业协会。为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新机遇,西湖区建筑行业协会变更为西湖区建设行业协会。由此,全区充分利用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杭州市建设行业名列前茅的优势,整合投资咨询、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业务资源和专业能力,更加有利于推动全区建设行业综合发展。

此外,根据省市区关于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要求,我局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市场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23年浙江省试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届时结合您提到的经营管理水平低、工程质量差的企业,我区也会定期将检查发现该类企业名单定时推送招投标领域,作为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参考。

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2023年我局新修订的扶持意见中明确,对当年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企业获国家级工法、浙江省工法的,给予资金奖励。这对建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科研投入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同时,在项目现场,施工单位应严把工程质量关,不断提高施工技术,顺应建筑业工业化、绿色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质安监部门,要根据今年新发布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

3、我区建筑业顺应国家政策导向进行转变。一是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在实现工程功能的基础上更好、更快、更省,在人才、技术、经营方向做出调整。二是以创新赋能推动企业变革,引入BIM技术,打造云平台管理和“智慧工地”等有效有段,有力推动创新赋能项目“加速度”、“提品质”、“保安全”。三是要探索 “投、建、运、管”四位一体综合经营的发展道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拥抱市场,深耕厚植“建筑业”,持续优化多元产业。

4、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一是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二是妥善用好EPC模式招标。三是鼓励建设单位选用区属企业。四是实施房建市政工程领域联合体投标试点方案。

5、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近年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如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其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中还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的理由,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必须用于相关工程建设,商业银行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不得擅自划扣,归属房地产开发子公司的,母公司不得抽调。在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方面,接下来将是政府研究和探索的重要方向,坚决杜绝发生工程款拖欠问题。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葛林峰  联系电话:87995893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