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城管西道许准字〔2023〕第081号)
发布时间:2023-07-26 15:52:05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率:

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墩公交停保基地项目):

你(单位)于2023年7月6日提出的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7月6日受理(受理号:杭城管西道许受字 〔2023〕第079号)。经审查,1、该项目提交资料齐全,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墩公交停保基地项目)因智能管线施工挖掘审批,现申请开挖墩池路非机动车道长16米,宽0.5米,人行道长280米,宽1.5米,机动车道长100米,宽1.5米,面积578平方米,工期3天,提供交警部门审批意见书及已编制交通组织方案,且已提供雨水管线监护协议,水务、电力、燃气、地下管线等管线部门同意的意见书,无整改情节;3、墩池路为非新建、改建、扩建后五年、大修三年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二、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墩公交停保基地项目)开挖墩池路非机动车道长16米,宽0.5米,人行道长280米,宽1.5米,机动车道长100米,宽1.5米,面积578平方米,工期3天。要求: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现场安全维护和施工工作,安排专人现场看管,注意地下原有管线安全,文明施工。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