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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00-4/2023-285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9-28 10:00
浏览次数: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区发改经信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深化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9月,区发改经信局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将2023年8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次清理工作范围,共5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 法规、 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各清理责任科室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就清理结果在区发改经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清理结果经区发改经信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工作对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2023年10月19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解读人:李建群 (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