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4-2567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西湖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制定情况说明


 

2020年9月,西湖区根据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根据政府职能实际完成并发布了义务教育、安全生产、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25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2023年,根据国务院各部门新增的8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梳理制定旅游、统计、自然资源、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水利等6个试点领域目录,并对现有的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因新增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事项中包含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内容,因此对目录和栏目进行整合,废止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目录。因单位职能调整、实际工作变更情况等对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就业、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涉农补贴、义务教育、生态环境等8个领域进行调整,不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等领域。

上述29个基层两化目录主要用于指导我区主动公开工作,由相关单位按照上述目录公开,但因“部门虽有该项职权,但实际运行中未有相关内容发生;部分信息公开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相关子栏目;部分信息仅公开在线下公告栏公开”等原因,试点领域栏目公开内容与公开目录存在不一致,敬请谅解。

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