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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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浠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孙端端诉你单位工资等争议案(2024)287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4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