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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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章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66565115T
项目名称一:浙江文学馆展陈工程总承包标段2
项目名称二: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陈列布展工程标段4工程总承包
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向我局提交了上述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申请,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 [2022]14号)的相关规定,现我局对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
如广大群众知晓该项目存在欠薪的,可及时举报、投诉。联系人:童卫民,电话89510727。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