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文广旅体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4-11-12 09:16:12
来源:局办公室 点击率:

傅叶飞 :

本机关于2024年3月8 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西  )文综罚字〔 2024   〕 5 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罚款2000元加处滞纳金2000元 ,总计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 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