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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00-4/2024-3348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11-18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11-18 16:51
浏览次数:
杨恬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用户侧用电安全隐患整治的议案》(第18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西湖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用电安全,将全力确保用全区电安全稳定形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电力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由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做好电力项目的立项审批,督促项目单位按《浙江省电力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落实;由区住建局配合做好电网设施建设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工地等行业用电安全工作;由区规资分局负责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整治中项目电缆所在地块的权属、地类核实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因用户侧用电安全隐患引发的异常事件处理及善后工作(包括火灾、大面积停电等);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电力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并做好用户侧涉电执法事项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配合做好属地用电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并配合开展隐患资料审核及现场执法;国网西湖供电公司负责承担所属供电设施的维修、更新、养护责任。通过定期检修,及时消除电力运行安全隐患和电能质量问题,负责用户侧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提供技术支持,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设备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整改验收。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督促电力用户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电工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企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加大警示教育专题宣传。促进企业充分认识技能培训、规范操作的重要性;从严从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将用电安全宣传纳入日常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将督导检查工作常态化,发动镇街、村社和网格等力量,采取进门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张贴用电安全提示单等形式,全区域、全时段推动用电安全宣传入脑入心,提升全民用电安全意识,强化用电安全防范技能,营造安全用电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闭环。各责任部门、属地要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对发现的涉电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对问题发现、措施落实、过程管控、整改销号等关键环节进行签字确认。对能够自我解决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合力解决的要及时会商研判、限时督办,并落实临时防范和管控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落地、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用户实行负面清单管控;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应付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切实做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责任可追究”,确保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闭环管理。
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章东新,联系电话:8951054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